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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维护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实施重要山脉、河流、森林、湖泊、湿地等保护修复。
《意见》提出,科学开展国土绿化,高标准打造黄河生态带,提高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能力,稳固“一带三屏四廊多绿芯”生态空间格局。稳步推进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等项目实施,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黄河流域、大运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区域,分单元识别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治理差异化管控要求。
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化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强化重要水生态空间管理,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环境分区管控,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推动声环境分区管控。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协同,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常态化专项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曝光等机制。建立完善问题发现、交办、督办、整改闭环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