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余晖
据最高检5月21日消息,浙江省台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林虹(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虹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林虹生于1967年6月,浙江温岭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学院公共管理硕士。
她曾任职台州市商检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历任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等职。2005年6月,林虹调任临海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1年7月,林虹调任仙居县代县长,2012年2月任县长,2016年11月任仙居县委书记。2020年4月,林虹任台州市政协副主席,2020年8月卸任仙居县委书记。
2024年12月,林虹被查。今年5月15日,林虹被双开。
经查,林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并收受礼品;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谋利、亲属收受财物,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处理企业债务危机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虹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