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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盆景被撞后枯死,男子索赔45万,法院:判赔18万

   日期:2025-05-26 14:01:56     来源:极目新闻    浏览:2    评论:0    

精心培育的百年盆景承载着主人的心血与情感,可一场意外碰撞却让其走向枯死的结局。面对这样的损失,责任该如何划分,又由谁来为此“买单”?通州法院兴仁法庭审理的这起纠纷,给出了答案。

案情简介

顾先生是一名盆景爱好者,他开了一家工厂,将一盆五针松盆景树放在厂门口的花坛里,用来装饰迎宾。2002年5月22日,王某驾驶车辆倒车时,不慎撞到了顾先生的这盆盆景,造成五针松一根枝条断折。事故发生后,五针松逐渐变黄直至枯死。该盆景树经评估已有百年树龄,具有很高的观赏性。顾先生起诉王某及其车辆承保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损失45万元。

法院审理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事故撞击与盆景树死亡的因果关系存疑,遂进行因果关联性鉴定。某农科院鉴定认为,案涉交通事故是造成五针松盆景树死亡的次要原因。

顾先生对此鉴定结果不认可,认为事故发生在五针松放针旺季,枝条被撞坏致松脂流失,毛细根断裂,根部吸水减少,最终导致盆景死亡。

法院经调查认定,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均具有农业科学方面的鉴定资质,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顾先生作为有盆景种植专业知识的人,在盆景受撞击后仅采取扶正、培土、浇水等措施,未尽到避免树木死亡的合理养护义务。综合考虑盆景价值、顾先生的情感寄托及各方过错程度,法院酌定交通事故撞击对五针松盆景树死亡的原因占比为40%,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顾先生18万元。

法官提醒

对于名贵物品的保护,所有者应尽到合理的管理和养护义务。在涉及此类纠纷时,应尊重专业鉴定结果,同时各方也应明确自身在事件中的责任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对于具有特殊价值的物品,如本案中的百年盆景,无论是所有者还是可能与之产生关联的其他人,都应更加谨慎对待,共同维护其价值和安全。

(来源: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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