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条例》虽主要针对党政机关,但对于农村地区而言,同样具有极为重要的启示与引领意义,是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形成节约新风尚的有力指引。
在不少农村地区,浪费现象时有发生。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便是突出表现。办一场婚礼,宴席动辄数十桌甚至上百桌,菜品丰盛程度远超实际需求,大量食物被白白倒掉;丧葬仪式中,同样存在过度操办的情况,不仅浪费钱财,还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此外,一些农村地区在人情往来上也陷入“面子竞争”怪圈,礼品档次越来越高,礼金数额越来越大,给村民带来沉重经济负担的同时,也助长了铺张浪费之风。在资源利用方面,部分农村地区存在水电浪费现象,公共区域路灯常亮、灌溉用水跑冒滴漏等情况屡见不鲜。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为农村改变这种现状提供了思路借鉴。党政机关在执行《条例》时展现出的严格预算管理、简化公务活动等做法,农村地区在举办集体活动、管理村级事务经费时可加以效仿。比如,在村级财务支出上,制定严格预算制度,像党政机关控制“三公”经费一样,控制农村集体活动经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在举办农村集体文化活动、修建公共设施时,都要精打细算,把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
在农村,党员干部和基层组织发挥着关键作用。他们应如同党政机关落实《条例》一样,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勤俭节约。在自家红白喜事操办上,摒弃大操大办陋习,倡导简约适度原则。正如一些地方的村干部带头简办婚礼,控制宴席规模和菜品数量,为村民树立榜样,带动周边村民纷纷效仿。基层组织还应积极行动,通过制定村规民约来约束和引导村民行为。以招堤街道陇西村为例,当地通过院坝会、村民小组会等形式宣传移风易俗,普及科学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各居民小组成立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监督攀比和铺张行为,劝导陈规陋习,压缩办事项目与规模,节省开支,使农户平均每年节省开支约500元。
此外,宣传教育在农村推动厉行节约中不可或缺。可借助农村广播、宣传栏、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向村民宣传节约理念和《条例》精神。开展“文明餐桌”“节约水电”等主题宣讲活动,普及节约粮食、合理利用资源的知识。还可以组织村民观看关于节约的宣传片,讲述浪费带来的危害以及节约的好处,提升村民节约意识。一些地区通过开展“节约之星”评选活动,对在日常生活中践行节约的家庭和个人进行表彰,激发村民参与节约行动的积极性。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农村地区树立了标杆,农村应以此为契机,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等多种举措,坚决遏制浪费现象,让节约之风吹遍农村大地,营造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助力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乡风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