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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自扔自捡”,如此“补拍工作记录”实无必要|新京报快评

   日期:2025-05-28 22:30:35     来源:新京报    浏览:0    评论:0    

▲环卫工被指“将垃圾扔在马路上后又捡起”。图/社交平台截图

近日,有网友爆料,成都街头有身穿环卫工服装的人“将垃圾扔在马路上后又捡起”,全程有人拍摄。这引发广泛关注。

5月27日,成都市城管委发布通报称,5月24日,成某在天府新区机场路A线斑保路口进行环卫作业,因现场管理人员张某在工作检查过程中拍摄的照片效果不佳,张某要求成某配合对工作过程进行补拍,用于工作资料记录。

环卫工“自扔自捡”,局外人看不懂:这岂不是没事找事?而将其置于内部规定——“拍照留痕”的情境下解释,又似乎“顺理成章”:拍完的照片“效果不佳”,要补拍一下,那就得来一场“情景重现”。

然而,不管怎么说,“自扔自捡”都是一种无效工作行为。都知道,马路上环卫作业的考核标准应该是——路面是否清洁、达没达到标准。如果达到了清洁标准,有无“正在作业”的留痕,似乎都没有必要。

如果说,相关管理人员认为,拍照留痕更真实,那这种折腾就会有些讽刺意味了。毕竟,摆在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该如何辨别哪些照片呈现的内容是“真捡”,哪些照片是摆拍呢?因此,不搞这种无意义的行为,早就成为公众的普遍共识。

不过,从网友的反应看,日常生活中,“拍照留痕”的考核方式似乎并不少见。尤其是在有的公共机构,“拍照留痕”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工作方式”:干没干活,主要是拿“痕”说事;上面的文件、政策在基层是否得到落实、效果如何等,主要是看有无“留痕”。

现实是复杂的,因此,不能说所有的“留痕”方式都没有实际意义,但如果“留痕”成了一种路径依赖,凡事都拿“痕”说话,就得警惕了。

打个比方,笔者每次去学校接孩子,常看到在校门口做安保、维持秩序的相关部门人员,一边辛苦执勤,一边还要拍照留痕。这是因为,单位考核要看到相关人员是否“在线”。

但其实,学校和家长们的评价要比“留痕”更具真实性。如果学校和家长反馈良好,那无疑更有说服力。如果“留痕”一天不差、一次不少,学校和家长满意度却不高,那一次次上传过去的“留痕照”又能够说明多少问题呢?

回到此事去看,按理说,一家环卫公司内部管理中有“留痕”要求,属于企业自主管理权范畴的问题,公众可以不必太过敏感。但环卫工在大马路上“自扔自捡”的画面,在公共语境上却给人带来一定的违和感。

究其背后的深层原因,无非是公众对那些普遍存在的形式主义作风深恶痛绝罢了。因此,涉事环卫企业不妨借此反思下,这样的“补拍”真有必要吗?更需进一步追问:这种考核压力,究竟来自哪里?

撰稿 / 马涤明(职员)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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