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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孩在成都一KTV陪酒坠楼致残,3人被判刑,母亲:赔偿款一直没收到

   日期:2025-05-29 09:01:47     来源:极目新闻    浏览:0    评论:0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四川女孩丹丹(化名)在成都鑫银汇KTV从事有偿陪侍工作。2023年8月26日凌晨,时年15岁的她酒后从KTV所在的三楼坠下,全身多处受伤入院。此后,涉事的鑫银汇KTV因“有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的违法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被立案侦查。5月2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丹丹母亲彭女士处获悉,该案二审已经终结,涉事KTV负责人彭某及无业人员陈某某、林某等三人均被判刑。

丹丹腿部遗留的斑痕

一审判决书载明,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陈某某、彭某、林某以上述方式,陆续组织包括被害人丹丹等11名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被害人王某某等4名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在内的多名女性人员,在“鑫银汇KTV”驻场,从事有偿陪侍活动,其中部分陪侍活动包含色情内容。

2023年8月26日,被害人丹丹因陪侍饮酒等原因,在“鑫银汇KTV”门外三楼走廊翻越栏杆坠楼。

丹丹此前接受治疗时照片

法院另查明,2023年8月某天晚上,被告人陈某某趁送两名KTV陪侍少女回出租屋之际,通过言语威胁等方式,伺机对两名少女进行强制猥亵。

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组织未成年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5万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万元。陈某某赔偿丹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4.8万余元。

被告人彭某、林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均被处罚金5万元。

一审判决后,陈某等三人不服判决上诉,丹丹母亲彭女士也就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2024年11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月28日,彭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女儿出院后一直在家休养,目前因为不想听她的唠叨,暂时借住在亲戚家,她则按时去看望和送生活所需。由于伤势过重,女儿留下了严重的终身后遗症,如今一只脚成为瘸腿。

“她走路走多了,或者天要下雨就会喊疼,平时要垫高鞋垫走路才平衡。”彭女士说,女儿腿部一疼就会喊她,她看着非常心痛,但她又无能为力,只能带女儿去治疗,通常是艾灸或者红外线理疗等方式,帮助女儿缓解疼痛。目前,每月丹丹的治疗费用需要花费两三千元,而她跑外卖的收入不固定,经济压力大,法院判决陈某某给丹丹的赔偿,对方一直没有支付,她已委托律师办理。

彭女士表示,丹丹除了身体上的后遗症外,心理上同样留下了严重的阴影,丹丹在睡梦中会突然抽搐,醒来满头大汗,“她跟我说梦里会有从楼上掉下去的感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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