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律师称,他代理的一起民事股权纠纷案连续两天收到了结果相反的“判决书”,前一天还是原告胜诉,第二天则是原告败诉。对此,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主审法官表示,第一份是判决书初稿,系因工作人员疏忽误发给原告,第二份才是该案的生效判决书。
官方通报:
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
5月31日,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网上关于“律师称两天收到同案相反‘判决’”引起网民关注。经核,网传案件是平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
目前,平桥区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
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