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6月3日,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保卫处任职。
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而在2023年另一份关于保卫工作的文件中,朱某某为安徽师大联系人。
对此,该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朱某某的工作安排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仅仅是在保卫处做些文字工作。(据4日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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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的职责就是维护校园安全,保护学生免受侵害,多次猥亵、性骚扰女生的教师居然能在保卫处工作,这未免让人觉得荒诞。当曾经的施害者被安置在守护者的岗位上,学生的安全感又该由谁来保卫?
据该校2019年的文件,涉事教师朱某某利用师生关系和外出调研之便,多次对女生实施猥亵、性骚扰,导致学生心理严重受创。如此恶劣行径,已经涉嫌违法,仅仅纪律处分够吗?朱某某是否受到法律制裁,目前尚无确切信息,若其行为已构成违法却未被依法惩处,受了处分之后还能被学校如此“照顾”,则很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也显得学校对“性侵害”行为过度宽容。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应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虽然大学生多数都已成年,但仍属于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的群体,也因为师生关系中存在权力不对等,更容易成为性侵害的目标。
高校本应从严执行师德规范,为学生提供更安全、更安心的环境,而不是让一个曾有性侵害行为的教师继续留在校园,甚至从事与安全相关的岗位,不管他究竟有没有具体从事保卫工作,这种安排都违背了保护学生身心安全的初衷,更可能传递出”包庇施害者”的错误信号,导致学生对学校产生信任危机。
面对舆论质疑,学校给出的理由是“给他留一口饭吃”,这更是荒唐至极。不是说,社会不允许犯错者改过自新,但学校更应考虑的是如何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公正的环境,而不是为犯错的教师找“出路”,谋“饭碗”。
更何况,身为教师,本应为人师表,却对学生做出如此龌龊之举,在道德层面必然会为千夫所指,不仅伤害了受害的学生,更污染了整个校园的风气,损害了学校的名誉。这绝不是受过处分、丢了职务就能翻篇的事,而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如果学校不能严肃处理,以儆效尤,甚至变相“保护”涉事教师,学生的权益又有谁来保护?又谈何教育公平与师德建设?
校园安全不仅体现在硬件设施上,更体现在对师生的心理保障上。学校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当展现对师风师德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将学生权益放在第一位,坚决将有劣迹的教师清除出校园,为学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也让心怀不轨之人再不敢越雷池半步。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