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记者从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获悉,《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已发布,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旨在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确保农村集体财产不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征集范围广泛且具体,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多个关键领域。
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征集挪用、截留、侵占集体资金,虚报冒领、套取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以及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线索。
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征集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如超低价流转、出租集体资产资源,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擅自改变集体资产用途,将集体资产用于个人或其他非集体经营活动;侵占、破坏集体资源,以及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谋取私利等问题线索。
在农村集体债权债务方面,征集违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擅自以集体名义利用农村资源进行抵押担保贷款等问题线索。
在农村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征集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无资质违规承包项目工程,以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问题线索。
此外,还针对违规出借资金方面,征集未经表决审批、超范围超长期出借、优亲厚友、以借款为名侵占集体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线索。
本次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结束。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均设立了举报电话、邮箱及邮寄地址,方便群众反馈线索。举报人需如实提供详尽信息,附相关证据,同时应实事求是,不得恶意举报。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南方+记者 邓文燕
【作者】 邓文燕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