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刘淑芳
6月5日,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招聘农村工作者126名,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报考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专业不限;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8.复退军人和在“百千万工程”中,尤其是在经济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村(居)民小组长、副组长,经研究后,在报考行政村农村工作者时,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限制; 9.有基层或党务工作经历、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可优先聘用。
作为深圳市深入实施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主阵地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战场,深汕特别合作区运用深圳的城市品质力量,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走出一条“产、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之路,高质量规划“五光十色”都市乡村示范带,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一幅独特的“田园都市”画卷缓缓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