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南新闻6月7日电 (刘训忠 刘奕辰)“分红款到位后,我们为村民修了路、建了公厕,家家户户喝上了自来水。”指着焕然一新的村道,湖南郴州北湖区华塘镇吴山村党支部书记曹鹏程,向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介绍道。
北湖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驻场工作组现场走访核查农村资金建设工程项目。 北湖纪监供图
曹鹏程所述的分红款,系此前北湖区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驻场工作组,在监督检查中所发现吴山村村账上存在的一笔长期未清收的12万元款项。在工作组的督促下,村集体经济入股企业很快便将这笔款项交付村里。
这是北湖区守护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一个缩影。为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近年来,北湖区纪委监委联合区财政、审计、农经等职能部门,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驻场工作组,对全区14个乡镇(街道)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监督检查。
该区先后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民主理财监督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等3项制度,将全区91个村集体的资产全部录入智慧监管平台,重大资金使用需经“线上审批+线下公示”双流程,实现“三资”全生命周期可追溯。同时,通过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三资”规范做账、会计信息定期录入等机制,实行村账乡镇(街道)代理记账、农经站动态监管双向模式,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
通过“制度约束+互联网监督”管理,北湖区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发现村级财务监管不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村级违规举债等方面的问题344个,并对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违规公款旅游等31起案件进行了查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追回违规资金50余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