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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救护车转运800公里收费2.8万 媒体:须划定监管红线

   日期:2025-06-19 10:04:19     来源:有料新语    浏览:0    评论:0    

来源综合央广网、大象评论、潮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

近日,有患者家属质疑南昌赣医医院救护车转运800公里收费2.8万,引发舆论关注。

6月18日江西省卫健委发布情况通报,指出南昌赣医医院存在收费不合理,已责令其退回了不合理收费,并暂停医疗转运服务。并称将对事件进一步调查核查,如发现违规违法问题将严肃查处。

此前报道

民营救护车800公里收费2.8万元

据6月17日钱江晚报报道,6月16日,江西的唐先生向潮新闻“记者帮”反映,今年4月,他将身患重症的孩子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运至上海某医院,800公里路程被“民营救护车”司机收费28000元,比救援中心120救护车的公开价格11000元,足足贵了一倍多。

且没有说明价格明细,也未开具发票,甚至费用都是转入个人账户。因此,唐先生质疑这笔费用不合理。

对此,江西省儿童医院的回应是,没得选。院方否认与转运公司有任何关联,称因为儿童医院救护车无法出省,救援中心120救护车也无法转运唐先生孩子这样需要呼吸机、ECMO等器械的病人,主治医生才最终帮忙联系了这样一辆民营救护车。

公开资料显示,唐先生所提到的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民营综合性医院。该医院曾多次被南昌市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予以行政处罚。

民营急救服务收费标准,需要一张“明白纸”

近年来,“天价救护车”引发争议事件已被媒体多次报道。类似案例屡见不鲜:2016年,山东某次82公里的转运费用高达3600元,每公里费用竟达43.9元;2017年,西昌至成都400公里的转运被收取8600元,理由竟是“按往返计价”;更有甚者,2023年河北一辆“黑救护车”在途中坐地起价,以减速胁迫家属补交900元。

6月18日,正观新闻发表快评:救护车收费2.8万,救死扶伤还是趁火打劫? 大众新闻发表评论文章称,为何“天价救护车”事件一再上演?

从现实情况看,临终患者返乡、重症患者跨区域转院等需求不少,而多数公立医院救护车需要优先保障急救任务,且被限制跨市跨省流动,导致正规渠道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家属只能求助民营救护车。一些民营资本和机构,趁机哄抬价格。面对高昂费用,即便在转运之前已“明码要价”,患者家属在危急关头往往不敢还价。若没有公开透明的价格明细,救护车转运价格便成了单方面的垄断式要价。

非急救转运市场缺乏全国统一定价标准,部分民营机构虚高收费,且不同机构定价差异悬殊,具体构成和收费方式不明晰。

相当一部分医院,确实没有自有的高规格长途医疗转运车辆的,这是基于成本投入、日常使用率等等维度做出的务实决策,这并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某些医院就这块业务,过于随意地和某些院外的医疗服务公司建立了暧昧的“合作关系”,其并没有建立必要的、非排他的“供应商库”,而只是在特定事件中,由医生或其他医院人士,给患者“介绍”、“指定”单一的专业服务提供商,这多多少少有些逼人就范的意思。

根治“天价救护车”乱象,须划定监管红线

当生命被当作筹码,价格协商的公平性早已不复存在。救护车的笛声本应是生命的希望之音,切莫因“趁急打劫”的灰色操作,让公众在危难时刻陷入“不敢叫车”的恐惧之中。只有当每一笔账单都经得起追问,每一次转运都担得起审视,“生命通道”才能真正畅通无阻。透明不是苛求,而是底线——毕竟在人命关天的领域,容不得半分含糊。

医院对合作方资质及收费疏于监管,如果医疗卫生单位放任不管,甚至里应外合借此牟利,势必造成患者家属在转运病人时频频“挨宰”。

央视网报道,业内人士介绍,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救护车》为非强制性规定,且针对非急救医疗转运行业,全国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现行法律对违规挂靠、非法改装等行为缺乏具体罚则,导致各地对救护车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救护车监管涉及卫生、公安、交通、物价等多个部门,但实际执法中职责划分模糊。

要解决民营救护车“天价收费”问题,需要平衡市场化与公益性的内在关系,通过明确的规范加以约束。例如,明确服务标准,将非急救转运纳入基本医疗服务范畴,制定全国统一的设备配置、人员资质、收费标准;强化监管协同,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由卫健部门负责资质审核,交通部门监管车辆运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终身行业禁入;鼓励公立医院设立非急救转运中心,或考虑将相关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减轻患者负担。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刘小兵呼吁取消救护车专营制度,在车辆、设备、人员、服务等方面开展良性竞争,“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多元化的经营模式来改善这一状况,让国营、民营企业共同参与竞争,以服务取胜,允许经营主体适当盈利的同时确保救护车能挽救更多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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