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春,河南濮阳范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李艳跨越4000公里,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挂职行政庭庭长,开启为期一年的援疆征程。这位来自黄河岸边的法官,用专业与温情在天山脚下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刚刚到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李艳就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件。面对某文旅公司因取水纠纷而面临16万元水资源费与罚款的困境,她与同事十多次深入企业与水利部门之间,在执法刚性与企业存续间寻找最优解。
调解桌上,她既阐明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更设身处地分析企业用水刚需与营商环境之重。
经过一系列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企业及时缴纳款项,水利部门保障其后续规范用水。随后的一年时间里,在她的推动下,该院行政审判团队全年结案率达100%,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38天。
从4000元装修合同纠纷的释法明理,到5万元欠款案的亲情修复,李艳始终秉持"情理法融合"理念。在红星四场开展家风宣讲,在少数民族群众当中传递爱国情怀,在师市党校为执法骨干解疑释惑……全年开展普法活动12次,惠及逾500人次。
每一次真诚对话,都在细微处点亮一盏法治的灯。
2024年冬天,针对葡萄地浇水纠纷引发的连锁诉讼,李艳创新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组织法院、公安、团场及连队等多方力量召开联席会,并多次带领团队深入现场调研,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灌溉矛盾。
援疆以来,李艳以“疏源浚流”的智慧,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社会治理末梢。她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起草府院联动工作方案,参与撰写审判白皮书,将“枫桥经验”深深扎根于兵团热土。
2025年4月,李艳离疆前夕,同事在食堂自发为其庆生的一幕令人动容。“援疆结束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我将把新疆和兵团的奋斗精神和宝贵经验带回去,以行动回报信任,把感恩转化为干事动力。”李艳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