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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残疾女孩遭多次侵犯,父亲为讨说法不幸遇害;律师:基层应更主动为特殊家庭护航

   日期:2025-06-21 14:01:46     来源:搜狐网地方资讯    浏览:0    评论:0    

“54岁的陈易遇害后,他们家只剩下了智力残疾的妻子和一儿一女,没有健全人了。”亲戚陈泽说。

陈泽口中的陈易出生于1969年,家住湖南省南部某县距离县城约30公里的一个小山村,出于对其家庭不幸遭遇的同情,陈泽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讲述了事发的前前后后,希望能帮到他们。

肚子显怀——

亲戚发现13岁智障女孩“肚子大了”

警方逮捕1人

在陈泽的记忆里,陈易身材高大,不顾家人反对与一名有智力残疾的女子结婚。两人育有3个孩子,不幸的是都遗传了母亲的智力缺陷。

陈花是陈易的小女儿,2008年元旦出生。2017年前后,陈易的大女儿走失,因此家中只有陈易和妻子以及一儿一女共同生活。

陈易在警方的笔录中提到,陈花有智力障碍,虽然上了初二,但10以内的加减法都算不出,在家生活也无法自理。

2021年11月15日,亲戚发现13岁的陈花“肚子大了”,便将此事告诉陈易。陈易带女儿去医院检查,《诊断证明》显示“陈花宫内妊娠约5月+单活胎”。

陈易追问女儿是谁干的“坏事”,女儿指出了家附近工地做工的吴某,但不清楚孩子是谁的。陈易选择报警。

11月16日,警方以强奸罪刑事立案,并对吴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三人涉案——

陈花在警方询问过程中又提及两人

警方进行刑事拘留,查证后均属实

警方逮捕的吴某系1954年生人,2021年8月,曾在陈易家附近的工地干活,陈花经常去该工地玩耍。期间,陈花曾借其手机看短视频,相互认识后,他便提出与陈花发生关系。吴某说,2021年8月,两人发生了3次关系,他给了陈花400元。

陈花在笔录中解释道,吴某经常拿手机给她玩,又给她钱,她就同意了。

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中,陈花提及与她发生关系的人不止吴某。还有1948年出生的车一和1959年出生的王某。

11月18日,警方又对王某和车一进行了刑事拘留。

检方指控显示,2019年下半年,陈花到车一家中拿柚子吃,车一借机与陈花发生关系。此后,车一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现金,哄骗陈花与其发生关系,至2020年年初,共发生7次关系。

王某家住陈易家附近。2021年3月,陈花放学后去王某家玩,王某帮陈花洗了头,并起了恶念,骗陈花与其发生关系,事后给了10元,要求其不要说出去。此后,王某拿10元至20元不等,哄骗陈花与其发生关系,至2021年5月,共发生8次关系。

该村一名村干部说,村里都知道,陈易对子女很好。村里人遇到啥事找他帮忙,他都会尽心尽力去办。因为他以务农为生,家里也没有其他人,所以对孩子的管理有时顾及不到,出现了这类问题。

刑事判决——

涉案3人均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1年12月16日,当地县检察院对三人批准逮捕。

2022年4月10日,陈花在当地县医院生下一个男孩。5月5日,经司法鉴定,显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系王某。5月27日,鉴定显示,陈花案发时患有轻至中度精神发育迟缓,案发时无性自我防护能力。

2022年6月,当地县法院对此案出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吴某、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罪认罚。车一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强奸次数有异议。

对此,法院认为,王某、车一、吴某明知陈花系未满十四周岁且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幼女,而以给零钱、零食、玩手机等方式引诱陈花,与其发生多次关系,情节恶劣,应予严惩。判决: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车一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吴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王某赔偿陈花因生育小孩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13770.67元。

同年8月,陈易向当地县法院以“抚养纠纷”提起民事诉讼。9月27日,县法院判决王某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25.4646万元。

“三人中有人曾提出撤诉,给陈易些钱。陈易认为不够,坚持走法律程序,最终法院判他胜诉了,人家有钱也不给了。”一村干部说,陈花遭遇侵犯后,当地镇政府、村委会都很关注,还在陈易家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每月都会排查。

又遭侵害——

发现智力残疾女儿包里又多了几十元

追问后得知多次被侵犯、猥亵

陈泽说,“陈易以为女儿遭遇侵犯一事终于告一段落,没想到仅过半年,又发现异常。”

2023年7月25日,陈易在洗衣服时,发现陈花身上多了几十元钱。经过几天的询问和责骂,陈花称这些钱是亲戚车二给的。

在陈易的笔录中,他表示,曾找车二讨说法,对方称是和他女儿开了个玩笑,让他先不要报警。他要求车二赔偿名誉损失费3万元,对方的儿子不肯,他选择报警。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7月15日下午4时,车二以金钱引诱陈花在其家中发生关系。8月3日,车二主动到派出所反映此事。最终,法院认为,车二犯罪时年满75周岁;系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构成强奸未遂,故从轻处罚。判处车二有期徒刑4年6个月;驳回陈花一方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陈易是家里的顶梁柱,也是家里唯一的健全人,靠种地打零工养家。在公诉亲戚车二的维权期间,他东奔西跑,结果女儿又被车三侵害。”陈泽说,陈易是和村里人喝酒时听对方说起“车三侵犯陈花”的,陈易这才带女儿去找对方对质。据悉,车三出生于1972年,和陈易同村。

据多名村民笔录显示,陈易多次找车三,系他认为女儿遭侵犯,车三与陈易打架也是因为此事。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6月,车三多次对精神发育迟滞的陈花进行猥亵。

对于陈花多次被侵犯、猥亵一事,村干部无奈道,“这事真是防不胜防。”

冲突遇害——

陈易找车三协商发生冲突,被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8小时后,车三驾车至外县抛尸

“陈易找车三讨说法,结果与其发生冲突,被对方打死。”陈泽说。

对此,在判决书中,车三辩解称,其系防卫过当;其没有对陈花实施猥亵行为。其辩护人认为,本案强制猥亵罪证据不足。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0月25日上午6时许,陈易认为女儿被车三侵犯,遂找到车三。二人在商谈过程中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车三用砖头砸陈易的头面部、背部等部位,并用手肘肘击陈易胸腹部。后二人扭打倒地,车三用手掐陈易的脖子致其不省人事。

车三见状将陈易抱起,试图将其放到他的车后排座椅,因难以放入,遂将其放入该车后备箱中。送到市区某医院后,医护人员对陈易实施抢救,车三谎称陈易是其哥哥,因在家中建房被墙砸倒而受伤。

经医生检查,陈易身体已经僵硬,没有生命特征。经胸部按压等抢救措施无效后,于上午9时39分被宣布死亡。随后,车三将陈易尸体抱回车后备箱,回到其市区家中。下午四五时,车三驾车到30公里左右的外县,将陈易尸体抛至路旁低圹下,并用废弃蛇皮袋掩盖。

10月26日,车三被抓获。经鉴定,陈易符合多发肋骨骨折为主的多发伤基础上,因颈部受压致机械窒息而死亡。事发后,车三的亲戚代为赔偿陈易丧葬费7万元。

一审死刑——

法院认为其不具备防卫意图,判其故意杀人罪

车三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根据陈易的尸检报告显示,陈易头面部共23处伤口。另据警方物证鉴定室对死亡原因鉴定的补充说明显示,车三对陈易实施的压迫颈部可以造成其当场死亡,推断陈易死亡时间在2023年10月25日9时前1至3小时内。

司法鉴定显示,2023年11月6日,警方对车三进行查体,其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2025年4月17日,当地中院认为车三不具备防卫的意图,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认定车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5月7日,车三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

不幸之家——

“一家四口唯一的健全人没了”

陈泽告诉记者,陈易去世后,“一家四口唯一的健全人没了,他是家里的顶梁柱。”起初,当地民政部门计划将陈易的妻子和子女送至福利院进行救助,但亲属不忍心,选择成为其监护人,负责照顾。

该村一位村干部证实了此事,“陈易的一位亲属此前一直在外打工,不幸发生后,这两年一直没有出去。”

该村村支书介绍,陈易的妻子、儿子和女儿都是智力残疾人员,全家都是低保户。残疾人证也显示,3人均为智力残疾三级。据悉,三级智力残疾者属于中度智力障碍,指适应行为不完全,实用技能不完全,如只能部分自理个人生活,可以做简单的家务劳动,只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常识。

一名村干部说,陈花这两年一直在陈易亲属的监护下生活,人黑了,也瘦了一些,“人们叫她,她只应,不出声。有次,她跑到外面洗衣服,村里老人家跟她开玩笑,她说‘我爸在就好了’。”

相应救助——

陈易去世后,为其妻子、子女申请各类补助

亲戚:如今一家四口各有落脚处,希望为陈易讨回公道

一名村干部说,陈易去世前,他们正为陈易的妻子与两个孩子办理残疾证,帮助他们获得残疾补贴。陈易去世后,他们家的低保被提高到了最高一档;镇政府、村委会还帮陈花和其孩子办理了“事实孤儿”,一直发放补贴至其18岁。每月还会补助1500元生活费,并给负责监护陈易妻子和子女的亲戚每月3500元补贴。

陈泽说,实际补贴的费用大约是五六千元,陈易的妻子后来被接到了娘家,由其兄弟照顾;陈易的儿子如今二十多岁了,被送到一个在农贸市场工作的亲戚处,在市场干一些简单的搬运工作;陈易的亲属则照顾陈花和其孩子,带着陈花做一些农活。

“我们家如今只求为陈易、陈花讨回份公道。”陈泽说,“亲戚如今是走一步看一步,近两年头发都白了,很担心自己的身体问题,担心以后没人能照顾陈花等人。”

律师呼吁——

基层自治组织、政府应更及时、主动介入

为类似特殊家庭护航

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东晨律师说,我国对精神障碍人员的保护是比较全面的。从法律层面上看,主要有《残疾人保障法》、《精神卫生法》等,从行政规章层面上看,主要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等。

本案中,案涉精神障碍人员的不幸遭遇令人唏嘘感慨。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此类事件发生后,村委会应牵头介入此事,将相关情况上报至民政、社会保障、卫健、应急、残联、妇联等相关单位,为陈易家申请相应的医疗、生活保障等。同时可以考虑其家庭的特殊性,主动联系当地司法所介入,通过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帮助陈易一家减轻、解决维权压力。

可现实是,尽管当地镇政府、村委会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可依然没能阻止陈易家悲剧的持续发生。在维权过程中,陈易家的情况非常特殊,陈易作为家中唯一没有精神残疾者,一边劳作养家,一边维权,精力显然难以顾及维权和照顾家庭,最终导致事态恶化。

这起典型案件的背后,值得更多反思,或许大家需要更多地去关注、关心类似陈易这类特殊家庭群体,其家人在遭遇侵害后,基层自治组织、基层政府如何更及时、更主动地介入,来为他们护航。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1月10日,民政部颁布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提出了对“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应当收治照料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等相关规定,由此可见,相关部门已经关注到了诸如类似陈易家的特殊群体,相信随着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陈易家的悲剧不会继续上演。

律师建言——

构建“法律威慑+社区预防+国家托底”体系

实现从“防不胜防”到“防患未然”的转变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指出,针对智力残疾家庭维权难、基层救济缺位等问题,可从三方面构建保护体系:

一是法律上深化强制报告制度。将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等纳入报告主体,设立县级统一举报平台,在公检法机关设立特殊群体案件办理中心,对智力残疾等弱势者遭性侵案件实行加害人举证责任倾斜、法律援助前置,建立性犯罪者动态数据库并强化终身监管;在基层治理中对特殊家庭建档并标注风险等级,由村委会、妇联、残联组成监护小组定期探访,为高风险家庭安装智能安防设备,设立邻里守望员和安全屋,开发防侵害图画手册与报警手环,通过公开宣判强化“侵害智力残疾=重罪”的社区认知。

二是社会救助方面提高低保金和监护照料补贴标准。设立维权专项基金,推行“亲属+社工机构”双监护人制度及每年30天免费托管的喘息服务,为轻度智力残疾者提供定向职业技能培训并对接就业岗位,无自理能力者推动公建民营养护机构托底安置。

三是立法上建议增设“特殊照管失职罪”,明确基层组织定期巡查责任,统一性侵案件民事赔偿标准。本案可立即推进支持家属刑事申诉等司法救济,将相关人员纳入保障并对接就业岗位,并通过公益组织提供心理干预及大病保险等社会帮扶。

周兆成认为,建议最终能构建“法律威慑+社区预防+国家托底”三层体系,通过短期基层排查与司法绿色通道、中期完善监护支持网络、长期推动立法明确责任,达到“防患未然”的成效。

(文内人员均为化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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