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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可以酒驾”?法律面前没有例外 | 新京报快评

   日期:2025-06-21 17:30:41     来源:新京报    浏览:0    评论:0    

▲资料图:酒驾醉驾仍是当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隐患之一,需严格执法。图/新华社

据报道,广州交警近日查获一名涉嫌酒驾女子,当时,该女子自称是人大代表,大喊“人大代表可以喝酒”并试图抗拒执法。

6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法,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大代表王莉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王莉的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大代表资格亦依法终止。

涉嫌酒驾,却自称是人大代表并试图抗拒执法,此事发酵后,一度冲上热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此番其被责令辞去代表职务、终止代表资格,再次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配合酒驾检查,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身份、职务,都不是酒驾、醉驾的护身符。

类似以职务为由公然抗拒查酒驾的情形,以往也曾有过报道,无一例外,这些不配合执法的行为,最终都受到了惩处。

这些人之所以有底气大闹执法现场,并口出狂言,表面上看似乎是口不择言,乃至愚昧糊涂,不晓得法律的严肃性,实则还是因为他们总认为自己与别人不一样,不受约束,不听招呼。归根结底,仍在于权力带来的迷思。对此有必要猛击一掌,使之清醒。

身为人民代表,肩扛重任,其日常言行更应遵守公序良俗,并带头遵纪守法,岂能无视法律尊严,滥用职务权威,试图干扰、抗拒执法?

从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有关方面依法严查酒驾、醉驾,已经走过16年历程。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就达30.3万人。如今,“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基本的社会共识。

不过,也应看到,酒驾肇事仍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隐患之一,而阻挠严查酒驾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人情和权力干预。也因此,不少业内专家、人大代表等纷纷呼吁加大酒驾查处力度,以严厉执法杜绝侥幸心理,让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的理念深入人心。

酒驾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痼疾顽症,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唯有坚决排除各种干扰,持续加大惩罚力度,比如加大资格罚和人身罚的力度,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

撰稿 / 龙之朱(媒体人)

编辑 / 何睿

校对 /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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