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推行,相应的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纳税问题也受到关注。
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纳税问题,6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表示:政策规定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
这意味着,这一税收政策适用于所有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获得的资金,无论是个人缴纳的本金还是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主要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立足于保基本。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
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为实现个人补充养老提供制度保障,由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能享受税收优惠。
这一政策的落地,进一步完善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税收配套体系。此前,个人养老金在缴费阶段可享受个税税前扣除优惠,如今领取环节的个税规则明确,构建起“缴费减税—投资递延—领取缴税”的个税优惠闭环,有助于规范个人养老金税收征管,也让参与人对全流程税负清晰预期。
文、视频 | 记者 周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