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宛金罚决字〔2025〕62 - 66 号),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阳市分行及多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引发行业关注。
公示信息显示,此次处罚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 “非自有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和 “资金滞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阳市分行因存在 “资金滞留,非自有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南阳金融监管分局处以 90 万元罚款。
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罚。刘振秋(现任农发行南阳市分行客户部高级主管,时任农发行镇平县支行行长)、宋丁(现任农发行南阳市分行信贷管理部高级主管,时任农发行宛城区支行行长)、熊明远(现任农发行南阳市分行办公室主任,时任农发行内乡县支行行长),均因 “非自有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的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处分;陈明航(现任农发行邓州市支行行长,时任农发行桐柏县支行行长)则因 “资金滞留” 问题被警告。
南阳金融监管分局此次处罚行动,彰显了其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零容忍” 的态度,旨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强化金融机构合规经营意识。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