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胜诉案例:行政复议期限争议下的拆迁维权胜诉案件
在征地拆迁纠纷的复杂博弈中,当事人往往面临重重阻碍,维权之路布满荆棘。柯先生就曾深陷这样的困境,面对某市政府两次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利局面,似乎胜利遥不可及。然而,在京平拆迁律师桑兆玉律师的专业助力下,历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二审上诉的多轮交锋,最终福建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柯先生成功维权!
一、案件初始困境
柯先生在福建省某县拥有一处房产,在当地土地征收过程中,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征收土地安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经某县人民政府批复。柯先生认为该批复侵犯自身合法权益,但某市政府两次以不同理由驳回其行政复议申请:首次以某县政府尚未批准方案为由,第二次则认定柯先生申请超过60日期限,柯先生陷入维权困境,亟需专业法律支持。
二、专业律师的办案策略与证据收集
京平拆迁律师桑兆玉律师介入后,迅速制定维权策略。首先,指导柯先生以某县政府为被申请人向某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虽首次复议被驳回,但律师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成功获取《批复》全文,明确关键证据。基于此,律师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认定因某县政府未告知相关方案内容,且某市政府无法证明柯先生通过其他渠道获知,行政复议期限应从信息公开之日起算,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要点,为后续维权奠定坚实基础。
三、开庭审理结果
某市政府不服原审法院撤销其《驳回决定》并要求重新作出复议决定的判决,向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庭审中,京平拆迁律师据理力争,强调柯先生复议申请未超期限。经审查,省高院确认原审查明事实,认可律师观点,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柯先生成功维权,有力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四、律师专业意见与建议
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行政复议期限的认定是维权关键环节。部分地方常以超期为由驳回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往往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难以准确判断复议期限起始时间,导致维权受阻。京平拆迁律师凭借丰富经验与专业知识,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精准运用法律条文,成功突破困境。
在此提醒广大面临征地拆迁困扰的当事人,遇到类似问题切勿盲目行动,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京平律师事务所专注拆迁维权领域,拥有专业律师团队,将以专业能力与坚定决心,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您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