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常听老人说“不要乱送鞋给人”,或者“不要随便送鞋给人”,这是口头说法,通过一些人整理成生活禁忌俗语后,就变成“不送鞋给人”。
这话从表面上来解释,因各地方言不同,说法不太一样。北方地区,因“鞋”和“邪”谐音,给他人送鞋,就称为给他人“送邪”了,人们认为不吉利。
在南方的一些地方,如湖南等地,“鞋”与“孩”同音,“鞋子”与“孩子”口音是一样的,那么,给别人送鞋子,在口音上就称了“给别人送孩子”。
旧时农村,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说明家里很贫穷,养不起孩子,需要送给别人养。民间认为也是不吉利的。
那么,过去农村真的不能将鞋子送人吗?
过去农村,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将鞋送给人,特别是将新布鞋送人,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在很多的场合都要送鞋子,以表心意。
比如,过去农村还是以布鞋为主的时代,男女青年在订亲之前,要给未婚夫,及未来的公公和婆婆等做鞋子,在订婚的时候,作为回礼送给男方。
结婚的时候,女子要给男方家的家庭成员,以及比较亲的长辈做鞋子,作为女子结婚礼物送人。
过去农村有孩子认干亲的习俗,有的地方叫干爹干娘,有的地方叫亲爷亲娘,有的地方叫义父义母或恩父恩母等,认了干亲后,孩子的母亲要给干爹干娘每人做一到两双鞋子。
男孩子结婚的时候,新娘给男孩子干爹干娘礼物,就是每人一双鞋子。而女子所认的干爹干娘,在女子出嫁后,也会经常给干爹干娘送鞋子。
旧时农村孩子拜师学艺,孩子的母亲也会给师父和师娘做鞋子,以谢师恩。
过去农村建房,特别是建木房子,在房屋落成的上梁之日,家里的主妇,会给木工师傅送礼物,最好的礼物就是鞋子。
另外,还有送草鞋的,这种情况就比较特殊了,通常是办丧事的人家,要给抬棺的人及风水先生,每人送两双草鞋。
这种习俗现在仍然在一些地方流行,只是现在不再送草鞋了,而是改送胶鞋,也就是农村平时所称的解放鞋。
由此可见,“不送鞋给人”这话是不太准确的,而“不要乱送鞋给人”,或者“不要随便送鞋给人”是比较准确的。为什么这样说呢,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
旧时农村作为礼物相送的一般是手工做的布鞋,而做布鞋的人一般是女子。那时的女子从小就开始学做女工,即做针线活,包括做鞋、做衣服、缝补衣服、绣花等。
因此,对于旧时的农村来说,“不要随便送鞋给人”,指的就是女子。也就是说女子(包括未婚和已婚女子)不能随便给他人做鞋子,尤其是给男子。
女子给男子做鞋,通常来说与家里有特殊的关系,比如联姻,主要是婚姻嫁娶。认亲,主要是认干亲、拜师等,还有就是为家庭做出贡献,如家里请的工匠等。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受人委托,也就是有一些女人的女工不行,委托另外的女人做鞋子,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
还有一种情况,男子是单身汉,没有人给他做鞋子,如果这位男子想要那位女子做鞋子,可以向女子的长辈或丈夫提出来,这种情况也是正常的来住。
如果无缘无故地给别的男子做鞋子,就会引起他人的怀疑,甚至招来非议。
按照过去农村传统观念,鞋子是男女之间的一种“定情”之物,如果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给其他男子做鞋子,可能让人怀疑这个女子钟情于这位男子,或者与这位男子是“相好的”。
旧时农村,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过,为了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民间才有这样的说法。即使男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事情也容易让人产生联想,给自己招来说不清道不明的麻烦。
这也正是有一些地方将送鞋子,理解成“送邪”的原因。这里的“邪”的意思,不是所谓的“邪气”,而是“不正”的意思。
这就是过去农村所说的“不送鞋给人”背后真正的原因。
现在农村,由于时代的变化,工业的发展,制鞋业相当发达,各种各样的鞋子,只要市场需要,没有做不出来的,且制鞋工艺更加先进,效率更高。
虽然不能说布鞋已经完全淘汰了,也是基本淘汰了,年轻的女子很少有人会做鞋子了,也没有必要用手工去做布鞋了。
总之,“不送鞋给人”这话,是农耕时代产生的一种说法,这种习俗,只符合当时的社会道德标准,对于当代农村社会来说,这种传统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已经过时了。
我们现在解读这句话时,只可作为一种传统习俗来了解,不必过分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