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山西省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近日,山西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项目申报条件、补助形式,提出有关要求。
《通知》明确,项目申报类型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或改造。项目申报需列入《山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并已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已经批复),满足项目建设必要性强、具备较大投资规模、运行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机构和管护经费明确、切实可行的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等条件。同时,省级推荐申报但未纳入中央资金支持的小型引调水项目,省级资金将优先支持。水价和水费收缴机制不健全、不交水费的,资金筹措计划中全部为申请上级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支持。
《通知》明确,规划建设项目补助形式为:省级对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奖补结合机制。2026年每个项目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2027年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资金使用情况及工作成效符合要求的项目县,每个项目安排奖补资金1000万元;省级对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或改造项目一次性补助资金1000万元;对工作成效较差、存在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以及执行进度慢等问题的项目县,省财政将酌情扣减2027年奖补资金或不再安排奖补资金。
本次申报工作将通过竞争立项方式评选。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评选,已开工或可在2025年6月底前开工的项目和已实施县域统管的县的项目将优先支持。要求各地在申报项目时,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资金筹措上坚持“两手发力”,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省级资金撬动作用,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干一处、成一处、受益一批群众。
新黄河客户端:王叶
编辑: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