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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5-07-06 15:30:33     来源:加油大理    浏览:0    评论: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云发〔2025〕1号)精神,结合大理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

(一)稳定粮油生产。确保全州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落实大豆、油料种植任务。推进良种、良法、良田、良机、良制“五良”融合,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示范推广粮经协同模式1.25万亩和旱地优质稻100亩,推动核桃等木本油料稳产提质。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农业保险保费财政配套,全面实施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推动粮食机收减损、粮油加工标准化,加快推进大理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整体搬迁项目(二期仓储设施)建设,强化储备粮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倡导节约粮食和反食品浪费。

(二)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关于耕地占补平衡改革事项,坚持“以补定占、占优补优”,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统一管理,做好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和验收,推进落实建设占用和临时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严格落实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和监管,将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确保特色产业发展在耕地利用规划的框架内合理布局。分类有序抓好流出耕地恢复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开展撂荒地复垦利用。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预算内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创新投融资方式,确保今年完成15万亩建设任务。严格项目监督,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控和验收。

(三)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生猪产能调控,确保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21.5万头。利用好闲置生猪养殖场及牛舍,支持龙头企业采用生猪代养模式,探索实施肉牛“北繁南育”模式。加快“8+1”万头奶牛牧场建设冲刺收尾,推动高效运营。加快补齐饲草供应短板,挖掘利用替代资源,推进肉牛、奶牛养殖降本增效。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良好生产规范(GMP)和牛羊集中屠宰场建设,发展肉食品精深加工,健全畜禽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出台乳扇、乳饼等民族手工乳制品生产标准,鼓励奶农养加销一体化发展。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无疫小区建设。

(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和防雹点建设。持续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修复整治,大力发展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统防统治和林草生物灾害防控。提高预防和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综合能力。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五)提高监测帮扶质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和“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消除”机制。坚持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日常走访和核实问题线索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校验。以县为单位全面梳理政策措施,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帮扶政策“工具箱”和“一户一策”落实帮扶措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产业帮扶,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0%、52%,聚焦主导产业优化扶持环节。支持有条件的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对有小额信贷需求的应贷尽贷。持续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抓实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严格落实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雨露计划”补助、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和脱贫人口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2025年全州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8万人以上。

(七)推进帮扶项目资产规范管理。以县为单位,全面摸清帮扶项目资产底数,建立统一规范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健全资产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各环节管理。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对闲置或暂无运营主体入驻的资产,及时调整运营方式或方向,尽快引入运营主体盘活资产。对列入调整类的项目,及时规划新产业,稳妥处置遗留问题。

(八)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加强沪滇两地互访、对接交流,开展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集群打造、消费帮扶助农增收、劳务协作提升“四项行动”,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大企业引进力度。打造弥渡县长坡岭沪滇数字健康产业园,巩固提升共建产业园区质效。加强干部人才双向交流,深化教育卫生帮扶。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对资金投向、拨付流程、使用绩效等进行全流程监管,确保达到目标要求。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联络、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州级定点帮扶单位发挥行业优势,提升帮扶成效。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

三、推动高原特色农业提质增效

(九)发展优势主导产业。聚焦核桃、蔬菜(含食用菌)、水果、中药材、乳业及肉牛、生猪、烟草等重点产业,一产一策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统筹谋划布局建设高标准有机果蔬种植带,通过三年努力建成中国最优的绿色生态食品基地,夯实“绿色食品示范区”基础。强化“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建设,集中资源培育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积极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大力推广“烤烟+”,形成规模化的烟后作物产业。

(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制定全州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全面摸清适合发展设施农业的土地资源,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积极探索低效园地改造发展设施农业。加快老旧设施改造和提档升级,落实设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及贷款贴息政策并纳入“两新”支持补贴范围。

(十一)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林地资源和生物资源禀赋,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为主开展复合经营,做强滇黄精、白及、云茯苓等林下道地中药材产业,做精松茸、松露等高原特色野生食用菌产业,大力发展魔芋、金雀花等林菜种植,规模化发展林下家畜、家禽、林蜂等绿色养殖。到2025年年底,努力实现全州发展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400万亩,林下经济总产值达180亿元以上。

(十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落实云南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推进农产品加工向园区集中,统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初加工,支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技改投资推进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大力引进农产品加工头部企业、“链主”企业。完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一批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开展绿色食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特质农品等认证,积极申报“绿色云品”品牌。加强宣传推介,提升大理特色农产品“绿色、有机、生态、健康”的品牌形象,推进“苍洱名品”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持续打响“大理·有礼”品牌。推进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巩固拓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功能,大力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打造一批“村播”带头人。推动“农业+旅游”发展,积极推介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实施“百村千宿”培育推广三年行动,2025年培育50个乡村旅居重点村,打好“旅居大理 品味乡愁”品牌。

(十三)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建设高标准玉米、马铃薯等种业基地,支持祥云县申报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大县。加快退化品种更新改良,支持企业积极引进推广国内外优良品种。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依托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产学研推用联动。搭建好高校、科研院所、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研力量合作平台,紧盯制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开展攻关。加强与省级科技服务团对接,充实州级科技服务团力量,发挥好科技小院、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特派团和“三区”科技服务人员作用,聚焦主导产业加强农业科技服务。落实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广适应丘陵地区特色作物生产需要的高效农机,加强与中国农大合作,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小农机研发。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在7个县(市)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2025年全州争取纳入省级推介发布主导品种2个以上、主推技术1项以上,全州推广主导品种1个以上、主推技术2项以上。

四、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

(十四)启动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制定全州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围绕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4项收入全面发力,实现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州经济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居民与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一个高于两个缩小”总体目标。2025年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

(十五)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增收支撑。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引进,年内新增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户,推进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对涉农行政村基本全覆盖。抓实基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把党员、群众以及土地、技术、市场、人才等要素组织起来发展产业促增收。落实好“三个一律”要求,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完善项目投资及利益分配机制,形成深度绑定的联农带农模式。总结推广弥渡大荒地“双绑”利益联结机制等有效带动模式。

(十六)提升就业增收质效。坚持外出务工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推动就业数量质量双提升,全州农村劳动力年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131万人以上。加强就业“幸福驿站”、零工市场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推进盘活闲置资产“招小商”,建成一批“家门口的务工车间”,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围绕传统领域、新兴行业、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和乡村工匠培育。落实好“创业云南”建设三年行动。

(十七)促进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增长。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集体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鼓励农民依法依规采取自营、托管、出租、入股等方式有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严格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一元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一卡通”平台,促进各项惠农补贴在转移净收入中应统尽统。

五、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八)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健全完善以农民为决策、建设、经营、受益“四个主体”的乡村建设机制,依托经营主体或村集体推动整村规划、整村发展。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优化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全面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负面清单“十个不得”要求,推行宅基地联审联批制度,规范农房建设,加强建筑风貌管控。在村庄规划中划定传统村落保护线,建立相关数据图层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推广“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理念,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三区三线”严肃性,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项目资金整合,按照既定目标完成88个乡村振兴村建设和2440个自然村整治提升任务。

(十九)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健全水质监测体系,同步推进农村消防取水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乡镇通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的比例均达到省级下达目标任务。规范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建成农村客货邮示范县1个,村级客运物流综合服务部覆盖80%以上行政村。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提升配电网综合承载力,强化分布式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等与配电网协同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电信服务水平,行政村村委会驻地年内实现5G和千兆光网全覆盖。完成700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结合村庄发展实际,加强停车场、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加快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

(二十)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强国等项目建设,持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优化县乡村三级协同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分级连续服务。健全基本医保长效参保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全面实施新生儿“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推动更多医保服务实现线上联办、“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提升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实现全州县乡两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覆盖率、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稳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质增效。

(二十一)强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洱海流域临湖区设施农业、符合建设条件的高标准农田、沿湖村庄乡村振兴村项目三个全覆盖。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完成17360座卫生户厕建设,健全公厕管护长效机制,全州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8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61.3%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5%。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大“五堆十乱”整治力度,深化绿美村庄建设。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化肥控量增效和农药减施增效,到2025年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5%、废旧农膜处置率达85%。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十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强换届前乡镇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和调优配强,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培育储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选派管理。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涉农企业党的建设。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强化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持续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对村巡察全覆盖。

(二十三)持续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严控从县乡借调人员,坚决防止违规借调。精简优化涉农监督检查考核。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全面推行“微网格”治理。巩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成果,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根据需要建立编制周转使用制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

(二十四)培育文明乡风。倡导文明新风,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稳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组织参与全省“最美村规民约”“云岭好家风”展示交流和“最美家庭”评选,开展星级文明户等群众身边文明实践。充分发挥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在农村地区深入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法律宣传、科学技术、市场意识、倡导文明礼仪和社会公德“五普进万家”文明实践活动。发挥好各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基地和“道中华”等平台作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开展“村晚”“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推进基层文化骨干试点工作,推动农家书屋提质增效,规范农村演出市场。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利用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强化农村宗祠规范管理。

(二十五)建设平安乡村。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综治智慧系统作用,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鼓励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和社区民警担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副主任。严防发生恶性命案和个人极端案件。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深入打击农村赌博、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筑牢农村禁毒防线。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沼气中毒、学生溺水等安全风险。

七、强化要素保障

(二十六)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改革。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相关工作,确保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引导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规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建立完善流转信息台账。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坚守宅基地法律政策底线红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成立强村公司,2025年继续扶持97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到2025年年底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广运用节水灌溉技术。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强化联合社治理机制创新。

(二十七)构建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强化绩效管理。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的支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10%以上。完善金融支持“三农”和乡村振兴联席会议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加强“融信服”平台推广运用。推广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活体畜、林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模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试点工作。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旅居力度,探索金融支持特色乡镇发展新路径。推动农业保险增量扩面提质。

(二十八)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育“头雁”、回引“归雁”,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落实苍洱人才“霞光计划”,培养一批精准服务高原特色农业的急需紧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大力引进培育新农人、新农匠、新农商和擅长乡村建设运营的“乡村CEO”。加强涉农职业院校建设。开展大学生兴滇创业就业三年行动,支持青年创业兴乡。推进“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强化校地合作,全面推广“科技小院”产才融合模式,构建“科技小院”全产业链集群。健全评聘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领域人才服务乡村。

(二十九)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政策,提升户籍网上办理效率,推行由常驻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将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逐步扩大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范围。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来源: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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