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全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检查,检查数据显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状况整体良好,出水水质均达到《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农村污水处理率达 100%。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中,检查组先后前往我市小拐乡小拐村、和谐村、团结新村,乌尔禾镇查干草村、哈克村。其中,克拉玛依区小拐乡内的3个村均建有一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个农村污水处理站点设备均规范运行,出水水质全部符合《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要求。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工作人员前往各农村污水处理厂,查看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工况,特别对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池等关键处理单元进行逐一检查,详细核查设备运行参数,重点查看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出现溢流、出水口是否正常出水、是否存在淤积或堵塞、设施进水量是否正常、管网是否破损等情况,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达标处置,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同时,工作人员还查阅了各污水站出水水质检测报告,重点检查了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等9项指标,对检查发现的部分台账记录不规范问题,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指导和反馈,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检查要求及时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后,该局将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