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财务〔2025〕9号)的文件要求,南阳医专一附院制定了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标准分为:省职工医保、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三类。
一、公示说明
1.次均住院费用及个人自付费用需基于2022-2024年实际发生数据测算。
2.个人自付指医疗费用减去医保报销后的金额。
3.常见病种为上一年度住院费用前50%或住院人次前50%的住院病种。
4.由于不同“手术或操作”可能会导致金额大幅度变动,需要补交预交金情况,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5.公示内容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如有疑问请拨打监督咨询电话:63328304
二、省职工医保
三、市职工医保
四、居民医保
本期供稿:医疗保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