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
7月11日,临沂一餐馆老板向极目新闻记者反映,今年2月,她在网上发布了门店做的蛤蟆汤和一些昆虫菜品的视频,次月,其门店被当地市监局以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为由,拟罚款45万元。由于对该处罚无法接受,该老板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据悉,当地法院在近日已通过该案的立案审核。
张云(化名)的餐馆门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张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3月22日,她接到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她发布的那段菜品视频涉嫌违法广告,让她去局里配合调查。因当时自己人在六七十公里外的娘家,并且身体不适,她在电话里回复会在规定时间尽快配合调查,对方也表示答应。随后,她便删除了那段视频。
然而,3月24日,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被人通过门缝塞进了餐馆。张云提供给极目新闻记者的这份《行政处罚告知书》上写明,餐馆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且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可从重处罚,遂拟对该餐馆罚款45万元。该《告知书》上写到,涉事餐馆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3月28日,张云在规定的5天内提交了《陈述申辩书》和《听证申请书》,表示她发布的视频并不是广告,而且也不存在违法行为。然而,兰山区市监局既不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也不做出最终的处罚决定,一直不给明确答复。此后,她只得提起诉讼,要求兰山区市监局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在近日已通过该案的立案审核。
张云给极目新闻记者提供的当初所发视频及图片中,有一份标注为“蛤蟆汤”的菜品,以及多道昆虫菜品。张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蛤蟆汤”里的蛤蟆是指蟾蜍,都是她在当地市场购买的人工养殖蟾蜍,而昆虫是当地市场上常见的蚂蚱、蝉等等,没有任何野生保护动物。
极目新闻记者搜索发现,在短视频平台上,临沂当地的餐馆及食客也频频晒出“蛤蟆汤”这道当地特色菜品。山东本地媒体也曾报道,当地已有规模化的蟾蜍养殖,有农户通过养殖蟾蜍发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