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原阳的王女士告诉小莉,前段时间她和丈夫一直在外地打工,回家后发现自己的50多克黄金不翼而飞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王女士表示,她的女儿今年15岁了,六月份的时候女儿把她的闺蜜带到家里暂住,后来闺蜜又叫来了一个男孩。没想到的是,女儿闺蜜的这个朋友竟把这些金首饰拿走了!“拿了一个手镯、两个项链,总共有50多克,(现在)价值4万多块钱!”
王女士也在发现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15岁男子毕某在王某家暂住时,盗取黄金首饰三件,其中一件丢失,其余两件共计卖出一万八千元左右,现违法所得已花销完毕。
王女士感觉既委屈又生气,这些黄金自己都舍不得戴更舍不得卖,希望能把这些黄金追回来。小莉也跟随王女士一块儿找到了这个男孩。
男孩表示,是王女士女儿的朋友把自己领过去的,王女士的女儿让自己住那个屋子,自己翻到了黄金拿走了。
王女士听到之后崩溃痛哭:“你才这么大,这种事情不是别的小事,你第一回尝到好处了,下回你还想接着弄......我在外面不舍得花钱,你的不懂事让我损失了几万!”
经过小莉现场了解,王女士的金饰丢失共涉及到三个孩子。毕某将金饰从房间拿出来之后,和另外两个男孩一起到金店进行售卖,三个人也将卖出的钱进行了分摊,其中一个孩子毕某已经联系不上。
小莉联系另外一个孩子的家长了解情况,对方称:“让警方抓了吧,我也找不到他。”
因为当时卖黄金的时候毕某还属于未成年人,那这些金子到底是如何卖出的?小莉也来到了当时售卖黄金的店铺,现场店铺大门紧锁,里面也并没有看到工作人员。
赵世峰律师认为,15岁的孩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失主可以向这三个孩子的监护人主张相应的赔偿。
目前,原阳县公安局民警表示针对此事正在进行调查。
毕某父亲也向王女士表态:如果黄金追不回来的话,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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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莉帮忙原创 记者李小莉 李辉
来源:小莉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