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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除李某某学籍引发争议,高校“隐身”不是办法

   日期:2025-07-15 14:30:32     来源:极目新闻    浏览:0    评论:0    

极目新闻评论员 纪平

7月14日,一则《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区分局公民死亡证明书》在网络流传,其中称出生于2003年的李某某于7月13日凌晨2时许跳楼自杀身亡。该文书中提及的李某某与近期大连工业大学隐私视频泄露当事学生李某某同名,引发网友关切。记者联系到大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经初步核实该文件为虚假信息,针对涉嫌伪造公安文书一事,警方已介入调查。当日,记者多次拨打大连工业大学的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或已关机。(据7月14日大风新闻报道)

相关公告截图

据此前报道,2024年12月,完美世界CS2上海特级锦标赛期间,乌克兰选手Zeus在粉丝群发布其与一名中国女子的亲密视频,引发舆论关注。事件发酵后,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李某某被指为事件的女主角。7月8日,大连工业大学发布公告称,拟对其作出开除学籍处分。

此事引发轩然大波,同时引来强烈质疑,认为学校引用的规定有问题,开除李某某学籍不符合上位法;公布李某某完整姓名,侵犯了当事学生隐私权等。应该说,这些质疑不无道理。学生犯错当然应该处理,但是在处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应该治病救人,过罚相当才是。

然而,舆论讨论这么多天了,校方迟迟没有正面回应相关质疑,让人十分疑惑。

如果对相关学生的处理有问题,那应该知错就改,及时纠正或撤销公告。如果自认为经得起相关法律法规的检验,完全可以公开表明自己的立场,针对疑问一一回应,表明自己没有错。隐身当围观者看热闹,有违舆论初衷。毕竟,舆论的热议,需要涉事方的回应。真理越辩越明,讨论得越充分,才越有可能达成共识。如果不回应,那不是舆论在唱独角戏吗?作为重要的涉事方,岂能置身事外?

我们注意到,相关公告称,当事方在9月7日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但是,公告的目的,不仅是给当事人的,更要经得起检验。哪怕当事人不申辩,学校如果错了,同样应该自行改正。

高校回应争议非常有必要。一是,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出责任和担当;二是,学校应该尊重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学校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助于解决问题,能帮助学校建立公信和权威,修复信任。不管学校是想拖下去还是故意回避,都无助于事件的解决。

总之,学校不能漠视舆论,更不能回避。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学校消极应对,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进行调查,给出权威结论,以回应公众关切,平息相关舆情,避免谣言泛滥。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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