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6日消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开展河南省省长质量(专利)奖评选工作。
本次评选名额及范围包括: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设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两类奖项的获奖组织和个人每届均不超过8个。
组织评选范围: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产业中的优秀组织。
个人评选范围:河南省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河南省专利奖
河南省专利奖总数不超过50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8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评选范围包括对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河南省省长质量(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动质量强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我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专利奖励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河南省省长质量(专利)奖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一)河南省省长质量奖
河南省省长质量奖设省长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两类奖项的获奖组织和个人每届均不超过8个。
组织评选范围: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产业中的优秀组织。
个人评选范围:河南省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二)河南省专利奖
河南省专利奖总数不超过50项,其中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8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评选范围包括对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已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申报条件
(一)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条件
1.组织申报条件
(1)依法在河南省行政区域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常运行5年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放宽至3年以上。
(2)积极实施质量发展战略,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明显;特色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可复制推广。
(3)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4)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质量满意度和品牌价值高,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
(5)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总资产贡献率或社会贡献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2.个人申报条件。长期从事一线工作、质量管理实践或质量管理研究,对我省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创新及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近3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
(3)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
(4)国家级、省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国外索赔、退货、通报调查,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出现严重失信行为且依法被相关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河南省专利奖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条件。申报单位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2.申报客体条件。申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专利创造质量高、运用效益好、保护能力强,并满足以下条件:
(1)2025年1月1日以前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专利已经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被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推荐。
三、评选组织
成立河南省省长质量(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河南省省长质量(专利)奖评审工作,审议决定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拟奖励名单。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评审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组织(个人)按照自愿原则申报河南省省长质量(专利)奖。2024年已纳入省长质量奖培育库的86家组织(个人)不再报送申报材料。河南省省长质量(专利)奖相关申报材料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告通告”栏下载。
(二)初审推荐。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初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审核意见,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及所在地政府推荐意见一并于2025年8月15日前报送评委会秘书处。河南省专利奖申报材料由各推荐单位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初审把关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推荐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院士及省级学会、协会推荐的由申报单位和个人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于2025年8月15日前报送评委会秘书处。
(三)资格审查。评委会秘书处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形成河南省省长质量(专利)奖受理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评审与公示。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河南省省长质量(专利)奖申报组织(个人)进行评审,分别形成河南省省长质量奖、河南省专利奖拟奖励名单和备选名单。经评委会审议并报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
(五)审定与表彰。对通过公示的拟奖励名单和备选名单,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由省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向获奖组织和个人颁发证书、奖杯,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联系方式:
省长质量奖评选联系人:付鑫
联系电话:0371-65569028
电子邮箱:hnsszzljsb@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79号
省专利奖联系人:董一晨 刘珂丞
联系电话:0371-65501810,65566502
电子邮箱:hnzljcjc@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50号501室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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