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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暴走团是否逼停救援车队,亟需权威通报厘清是非

   日期:2025-07-20 14:30:33     来源:极目新闻    浏览:0    评论:0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7月15日,辽宁朝阳市大凌河景区内,一支徒步队与消防车、救护车在道路上僵持引起热议。据现场目击者发布的视频显示,100多人的徒步队列队时,遇到消防车和救护车,救护车开着双闪提醒鸣笛变道上前,与徒步队正面“碰上”,双方在路上“僵持”几十秒,最终救护车让到一边,徒步团绕行通过。

7月18日,徒步队队长对记者称,网上说徒步队故意阻挡救援车队是不实的,给他们贴上“暴走团”的标签是在“妖魔化”徒步队。

据媒体报道,应急车队当时并非执行紧急任务,当地公安部门正对事件细节进行核查,暂未对涉事徒步团成员采取处罚措施。(据7月19日红星新闻)

涉事徒步队的队长一番解释,不但未能平息公众愤怒,反而招致更多批评。其表示,应急车辆只是去备勤而非执行紧急任务,双方遇到之后,她和救护车司机交涉了几十秒,随后救护车挪了位置,不存在逼停、阻拦车辆的意思。

可在广大网友看来,救护车和消防车是紧急救援的特种车辆,随时可能出发救人,普通行人和车辆遇上特种车辆,第一反应就该是主动避让,哪有先想着交涉的道理?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最终居然是救护车做出了让步。有网友直言,这种“人多就有理”的姿态,活脱脱就是“马路霸王”的做派。该队长认为,将徒步队称为暴走团,是对他们的一种“妖魔化”。不少人也反驳道,真正让徒步队形象受损,面目可憎的,正是这种寸步不让,任性妄为的举动。

客观来看,此事从网友曝光到目前各方回应,有几个关键事实仍需厘清。

首先,在路权划分不够明确的景区内部道路上,非紧急任务状态的应急车辆与大型徒步团,究竟应该谁先走?徒步队认为,为了队员安全,就应该让他们先走,法律也规定,消防车和救护车并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享有优先通行权。但公众普遍觉得,救护车、消防车的公共服务属性决定了它们应该被让行。这种认知的背后,是人们对“生命通道”的本能守护。徒步队“没有让行”的行为是否违法,还需进一步定性。

其次,如此大型的徒步团队,在景区内每日集结,是否合规?徒步队长提及,他们有多支队伍每天18点45分都会在步道上列队,18点50分准时出发,这样的安排已持续一段时间。这种100多人的大型集会,是否经过了公安部门的审批?据报道,景区内同时还在举办大型活动,所以应急车辆需定时往返备勤,在这样的交通压力下,允许大量人员在步道聚集,是否考虑过突发情况下的疏散问题?如果说景区对公共安全管理的考虑更周密一些,也许这场冲突就不会发生了。

再者,当地相关部门对于此事的处理,也是一会儿一个说法,显得很不严谨清晰。有媒体报道公安部门正在核查,暂未采取处罚措施;也有消息称派出所认为这是素养问题,会对负责人批评教育。两种说法让公众感到很迷惑:事件的性质到底如何认定?是单纯地当成道德问题处理,还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对于徒步队究竟是批评教育了事,还是会有进一步的处理?多头处理回应只会导致信息纷乱,不断滋生猜测,激化公众情绪。

这起事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却引发公众强烈关注,实则是大家对“暴走团”积怨的一次集中爆发。近年来,多地出现过徒步团队占据机动车道、闯红灯、与车辆发生冲突的乱象,让不少人看到“暴走团”就心烦厌恶,也将这种负面情绪宣泄在了对事件的议论之中。

公共道路的本质是全民共享资源,任何群体都不能以“健身自由”之名行“路权垄断”之实。一些地方已采取设置隔离护栏、限定活动时段等措施来约束“暴走团”的行为,但根本解决之道在于明确规则底线——应急通道必须保证畅通,群体活动不得妨碍公共秩序。

说到底,这场百人徒步团与救援车队的对峙,暴露的是公共资源分配的混乱。步道到底是行人优先还是车辆优先?大型活动与日常健身如何错峰?特殊车辆的通行权该如何保障?这些问题需要明确的规则来界定。

我们期待此事有一个详细的调查通报,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不仅要厘清事件细节,更该成为完善管理的契机,让公众重拾对公共秩序的信心,让徒步健身真正成为文明风景,而非争议焦点。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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