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行政执法公示栏获悉,7月15日,其公示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政处罚信息(监察执法五处2025年第19批),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庇山煤矿上榜。
处罚信息显示,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庇山煤矿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豫煤安监五罚〔2025〕2057号,处罚类别是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8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了解到,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庇山煤矿此前亦收到过罚单。例如,在2022年8月29日,该矿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和使用的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被汝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汝市监处罚(2022)第194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庇山煤矿母公司为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78142.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史永军,两股东分别是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瑞集团铸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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