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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搞副业,越规范则争议越少 | 新京报社论

   日期:2025-07-24 03:01:46     来源:新京报    浏览:0    评论:0    

▲四川遂宁公职人员孙先生分享下班后送外卖的经历。图/社交平台截图

公职人员利用下班时间“搞副业”,可行吗?

近日,四川遂宁公职人员孙先生分享其利用业余时间送外卖的经历,引发各界热议。据封面新闻报道,他经本单位批准同意后兼职送外卖,平均每天送3个小时,一天能赚100多元,并大方表示,“没觉得掉面子,都是服务行业。”

公职人员收入稳定、社会地位高,为什么还要兼职送外卖?看到这则新闻,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外卖员体力劳动者的身份与职业状态,与“坐办公室”的机关工作人员存在某种角色反差。

然而,基层公职人员的职业状态并非只有“光鲜体面”的一面。现实中,大多数公职人员并没有一些人想象中的“不差钱”,如果想要改善生活,或者应对家庭突如其来的资金需求,仅凭工资收入有可能捉襟见肘。

以此而言,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合规的副业活动,不仅能够提升家庭收入,也能够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增强市场活力。

当然,相比于“有没有需求”,更多人更关心的是“能不能”。虽然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公职人员不仅代表着所在机关单位的形象,也是公权力的行使者。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其一言一行都可能关涉公共利益,从事副业活动理应接受必要的约束,符合相应的规范。

首先是时间上的约束,这和任何行业从业者的职业伦理都一样。公职人员从事副业的前提,仍然是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不能为副业而透支本该用于主业的体力、精力。

更重要的是,公职人员的兼职类型、内容有严格要求,不能碰的领域坚决不要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公职人员开展副业需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

有关部门还特别指出,“挂证”取酬、借“理财”名义违规圈钱、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规兼职、利用“公家”资源揽私活等行为,属于公职人员兼职活动不能触碰的红线。

当然,上面只是列举了公职人员违规兼职的部分典型表现。当官发财两条道,公职人员从事任何副业,都要避免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坚决防止兼职活动成为权力寻租或权力变现的“过墙梯”。

因此,具体到每一位公职人员能从事哪些类型的兼职,要结合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副业性质综合判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哪怕是送外卖、开网约车这样的“体力活儿”,如果公职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交通管理等相关方面的职权,恐怕也要避避嫌。

当然,对于达到一定级别和特殊岗位的公职人员,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还须主动向组织报告兼职收入等信息,不得隐瞒兼职行为和收入。

现实中,一些机关单位设立了报备制度,公职人员经审批后可从事副业活动。报道中兼职送外卖的孙先生,之前已向单位提交相关申请,并获得了批准同意。这也是他敢大大方方“搞副业”的原因。

可见,在一些地方单位内部,对公职人员“搞副业”有着相应的制度安排,但从公众热议的反应来看,仍觉得这是一件新鲜事。

这也提醒,有关方面仍需继续完善制度,出台相关操作规范;同时也要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做好必要的释疑工作,增强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创造宽严适度的制度环境,在探索中不断明确公职人员从事副业的边界,完善具体制度规范,不仅能够让公职人员合情合理合规“搞副业”,也能更好实现公共资源与个人才智的良性流动。公职人员“搞副业”的机制越规范,公众争议就越少。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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