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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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信贷支持
围绕加大金融资源投放供给,《意见》主要介绍了五大方面:
一是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信贷资源倾斜,深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强化“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信贷支持,加大信贷与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有机衔接。
二是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继续落实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持续提升定点帮扶质效,优化联农带农金融支持模式,积极谋划过渡期后的金融帮扶机制。
三是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拓宽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乡村“土特产”融资模式和专属金融产品,推广“一链一策”金融服务模式。丰富债券、理财等金融产品供给,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加大对返乡创业主体的金融支持。
四是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投贷联动、组建银团、项目打捆打包等方式,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综合性融资服务,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五是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增强“农文旅”深度融合金融服务供给,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赋能数字乡村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接下来,要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以“三农”需求为导向优化服务,使正规金融服务更容易触达农村地区的各类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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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模式
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也是本次《意见》的一大亮点。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应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资产处置等管理制度,推动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加大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主体中长期贷款投放。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经营性财产股权质押贷款。
同时,《意见》明确,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授信用信管理,综合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真实融资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授信额度,避免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明确用信标准、优化用信流程、提高用信效率。
对于优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董希淼建议,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主力军作用,构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以及金融科技企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多层次、差异化农村金融体系,同时还要避免大型机构过度下沉给中小机构带来的“掐尖现象”和“挤出效应”。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许予朋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