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26日电(记者安路蒙)7月23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大部地区出现持续性强降雨过程,部分地区发生洪涝险情。自治区全力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抢险救援,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雨情信息,7月25日8时至26日8时,内蒙古全区12个盟市、92个旗县的1854个站点出现降水,其中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等地出现强降水。
受连续强降雨天气影响,部分地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农田渍涝、城市内涝风险较高。目前,内蒙古已持续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暴雨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和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入汛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多次召开调度会,全区各地各相关部门压实防汛救灾责任,密切开展联合会商研判,精准预报强降水落区、强度、时段及次生灾害风险,统筹调配人力物力财力,落实各项防汛举措。
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等地针对因强降水形成的短时城市内涝和农田积水,迅速开展排涝清淤;应急、气象、水利、农牧等部门科学研判防汛形势,加强对险情、雨情、水情、农业生产等监测预报预警;住建、城管、水务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强对城市内涝隐患点预警防范。
在抢险救援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紧急调拨3.4万件(套)救灾物资,用于支持重点受灾地区做好灾害救助工作。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等地转移安置人员2.2万余人,投入机械1.4万余台(套),排涝设备737台次,救援物资8287套,维修工程设施270处,全力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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