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宛政文〔2025〕34号),同意南召县撤销崔庄乡设立崔庄镇,实行镇管村体制。
通知全文如下: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崔庄乡撤乡设镇的通知
南召县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南召县崔庄乡撤乡设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5〕29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南阳市南召县撤销崔庄乡设立崔庄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崔庄镇行政区域为原崔庄乡行政区域,崔庄镇政府驻原崔庄乡政府驻地不变。
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律的要求、规定和程序,做好撤乡设镇过程中相关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请在行政区划变更批复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并上报完成情况报告。
2025年7月24日
来源:南阳日报、河南发布
编辑: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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