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语涵)昨天,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根据通知,此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的主要内容为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6的年份实施。2025年6月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此次北京市印发相关通知,明确本市开展农业普查的主要对象、内容和时间等。其中,普查对象为本市范围内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为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