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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非亲生,男子起诉前妻索赔7万元!女方称孩子生父系前同事,一审判了

   日期:2025-08-20 17:30:43     来源:红星新闻    浏览:0    评论:0    

小孩出生后,王某一家对亲子关系产生怀疑,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了这一猜想——儿子并非王某亲生。王某觉得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遂将前妻宋某起诉至法院,索赔抚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3万余元。宋某陈述称,孩子的生父实为前同事吴某。

8月2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宋某赔偿王某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5万余元。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法院认定:王某、宋某于2020年12月登记结婚,宋某于2022年11月生下一子小王。王某父亲对亲子关系产生怀疑,并在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亲子关系鉴定,鉴定意见显示,小王并非王某亲生子。

王某、宋某于2023年6月分开生活,于2024年6月协议离婚。宋某陈述孩子的父亲为案外人吴某,1992年出生,宋某和吴某之前系同事关系,二人于2022年2月中旬发生关系。王某系业务员,每月收入5000余元。宋某怀孕前从事快递分拣工作,2022年3月怀孕后辞职。

法院认为,男方在发现孩子非亲生后,可以向女方主张返还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小王并非王某亲生子,王某对其并无抚养义务,王某主张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酌定抚养费按照7个月支持,共计17500元。宋某的行为致使王某抚养非亲生子,对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法院酌定宋某赔偿原告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决:宋某赔偿王某非亲生子抚养费17500元;宋某赔偿王某DNA鉴定费3000元;宋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害赔偿金3万元。

据了解,宋某在2023年6月离开王某家后,便独自一人抚养小王。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判决后,王某父母将宋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宋某返还从怀孕到生产花费的营养费、保胎费、生产的医疗费共计12500元;购买母婴产品等消费支出8170.9元;支付的孩子生活费共计37300元,以及返还彩礼7万元。

经法院审理,对王某父母诉请的返还购买母婴产品、返还支付孩子生活费、返还彩礼,不予支持。法院判决,宋某返还王某父母支出的从怀孕到生产花费的营养费、保胎费、生产等医疗费共计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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