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布丁
据澎湃新闻,近日,云南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一份行政处罚引发关注。当地一女子收运厨余垃圾用于喂养家里面的生猪被举报,该执法局认为其行为违法,已对她进行相应的处罚。
按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说法,该女子的行为违反的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她将泔水拉回家喂猪,确实违法了,但不少网友还是不解,农村家庭用泔水喂猪很常见,难道都违法了?以后剩饭菜都只能倒掉,不能喂猪和其他家畜家禽了吗?
对于不允许用泔水喂猪的原因,当地知情人士表示,“自非洲猪瘟疫情出现以来就规定不能用泔水喂猪。泔水本来就是垃圾,病菌比较多,人类食用这类猪肉以后,可能会引发其他的一些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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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2018年非洲猪瘟最厉害的时候,多地提醒养猪场户用泔水喂猪的危害。具体而言,从饭店、餐厅、食堂等处收集的餐厨废弃物,里面往往掺杂塑料袋、骨刺、烟头及厨房垃圾等危害生猪健康的东西。即便全是干净的剩饭剩菜,里面也有很多经人散播出的传染病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等病原微生物,猪吃了后很容易得病。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多地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都跟生猪养殖场用泔水喂猪有关。国际上多年来的非洲猪瘟防控实践表明,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是非洲猪瘟传播的重要途径。所以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要全面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演变也能看出,针对厨余垃圾的处理,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
该法生效于1994年,2004年和2020年先后进行过修订。在1994年和2004年的版本中,都没有关于厨余垃圾处理的条款。上文中提到的厨余垃圾需由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是2020年修订后加上的。该条款还有一条,“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另外,我国《畜牧法》第四十三条也规定,“从事畜禽养殖,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禽。”
可以看到,相关法律法规主要针对的,是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或个体户,泔水也主要是指餐饮单位产生的未经处理的剩饭剩菜,这和农村散户用自家的剩菜剩菜喂鸡喂猪,本质上是不一样的。家庭吃剩下的食物,卫生相对有保障,不会有塑料袋、卫生纸、骨刺、烟头等杂物,也较少腐烂变质。但个人收集餐馆厨余去喂自己家的猪,就违法了,且不说危害牲畜健康,你说拉泔水去喂猪,谁知道会不会私下提炼地沟油啥的,然后倒卖呢?
有人说,农民收集泔水喂猪喂鸡都好多年了,也没见出过大问题,怎么现在就不行了。也有人觉得,现在饲养成本高,使用泔水可以降低成本,应该体谅养殖户。这些人不知道的是,将餐馆厨余垃圾“变废为宝”的背后,是高昂的健康代价。在现代社会越来越高的食品安全要求面前,一些传统的饲养方式该改变了。
这次处罚引发争议,说明相关常识仍有待普及,饲养观念的彻底转变,仍需要时间。在处罚的同时,有关部门还需要加强宣传,让更多人意识到泔水喂猪的危害。
另一个争议点是,官方通报未说明对涉事女子进行了怎样的处罚,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泔水未经处理不能用于喂猪,被逮到罚款有点重,很多人担心涉事女子是不是收到了“天价罚单”。
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个人收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虽说和违法单位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巨额罚款相比,已经很少了,可对普通农村家庭来说,拉个泔水几百块没了,也着实肉疼。若是执法能更柔性点,首次违规只批评教育,又或者最低限度罚款,让涉事女子吸取教训,可能争议会小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