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发布 消息,为进一步保障澳门特别行政区、河南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化两地在消费维权领域的长期合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签署合作协议。该协议由澳门消委会主席梁碧珊和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会长何金平共同签署。
针对跨境消费纠纷,双方创新推出远程调解方案。河南省居民在澳门发生的消费纠纷,经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同意,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可协助居民透过视像会议形式,参与澳门消费争议调解及仲裁中心的调解或仲裁程序;澳门居民在河南省发生的消费纠纷,则由澳门消委会协助居民以同样的视像会议形式参与相关调解程序。
根据协议内容,澳门消委会将承担起河南省与葡语国家消费者组织的消费纠纷转办平台角色,以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部署,进一步发挥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及“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独特作用。此外,双方还将就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等多个领域开展交流,并建立即时的消费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数据互通为两地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权益保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