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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案28年:隐匿在绰号后面的元凶

   日期:2025-08-23 11:01:48     来源:极目新闻    浏览:0    评论:0    

一起充斥着暴力与屈辱的抢劫案,已悄然过去了28年。这么多年来,受害者陈晓一直承受着身体的伤痛与难以言表的恐惧。而1997年那起抢劫案的主犯,却隐匿在“阿辉”等绰号背后,连同当年警方侦查遗留的历史问题,一并被时间尘封。

转机出现在2019年3月20日,深圳公安局宝安分局为侦办一起团伙诈骗案,组建了“宝安320专案组”。到了大概2021年底,专案组民警在办理该专案过程中,意外从相关举报线索里发现了1997年抢劫案中遗漏的主要嫌疑人的踪迹。这一线索仿佛撕开了一道口子,“明哥”的这个名号随之浮出水面。

由于案件年代久远,相关证据呈现碎片化,受害者及证人的记忆也已模糊,警方和检方历经艰难才构建起一个法律闭环。当年笔录里的绰号“阿辉”,通过同案人的供述逐渐还原为“明哥”罗思明,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启动了追诉程序;不过,案件中也出现了蹊跷的转折:同案人罗洪亮因“已过追诉时效”最终逃脱了法律制裁。

2025年6月中旬,此案在宝安区法院公开审理。这场28年后的审判,不仅要还原当年的暴行,更要回答一个命题:时间是否会成为判决的终点?

当年案发地之一的出租屋就在如今已翻新的径贝新村

28年前的暴行

1997年9月8日的深圳宝安区西乡镇。娱乐场所从业人员陈晓与女性朋友马杰在新城市歌舞厅时,她万万不会想到,在这里等待她的,会是一场足以撕裂人生的噩梦。

依据当年警方对陈晓所作笔录中的描述,晚上9点,有一名陌生男子拉陈晓去“坐台”,卡座里一共五个人。陈晓坐了一会儿,便打算离开。其中一人威胁道:“如果你要走,就打断你的腿。”一个小时后,当陈晓再度尝试挣脱时,其中一人就把她拽进包间,并动手打了她。

为何会成为被攻击的目标?陈晓在警方的笔录中表示,当时身边的人都传言她“很有钱”,还说有香港的男人照顾她。案件重新启动后,2023年3月17日,犯罪嫌疑人罗洪亮在警方笔录里也印证了这一点:阿九老乡的女朋友曾说陈晓“跟一个香港佬(在一起)”,银行卡里有很多钱,所以他们才决定抢陈晓的钱。不过,关键疑问至今未解:这个消息是否是马杰透露给嫌疑人的?阿九老乡的女朋友,会不会就是马杰?

暴行在次日凌晨升级。1997年9月9日一点半,三名歹徒将陈晓带至西乡利达酒店,开了508房。房门刚合上,他们对陈晓拳打脚踢,逼问长城卡的密码。她的哭喊与求饶,换来的是更加凶狠地殴打。由于陈晓的惨叫过于凄厉,有人提议换个安静的地方,随后一辆黑色轿车载着她驶入径贝新村的夜色,一间出租屋成了新的囚笼。

“如果记不清楚(密码)?那就把你扔海里去!”歹徒翻遍她的手袋,在纸质通讯录里找到了一个密码。他们追问陈晓是不是长城卡的密码。尽管陈晓声称那是存折密码,而非长城卡密码。

他们仍然拿着长城卡去了中国银行的柜员机取款。最终,因密码错误,柜员机吞掉了银行卡。折返后,歹徒从厨房抽出菜刀,指着陈晓威胁:“不把密码说出来,就剁了你手指”。陈晓被逼无奈,只好说出密码“514000”。

短暂的平静并未持续太久,歹徒又开始逼迫陈晓脱掉衣服,她不从。其中一人手持啤酒瓶威胁:“若不脱光衣服就打死你。”夜最深时,几名歹徒拿着陈晓的身份证离去,计划天亮后去银行取回被吞的银行卡,留下两名看守者。其中一名看守者强行与陈晓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他骑摩托车载陈晓回家拿钱,陈晓从家里“拿出两千元港币(另一说法是几千块人民币)”给了他,说:“叫你兄弟不要搞我了,这两千块你们拿去吃饭。”

这场针对陈晓的暴行并非个例。20世纪90年代,深圳的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兴起。彼时,不少港人来深圳包养情妇,这间接催生了对“二奶”和“坐台女”的抢劫勒索现象。例如,皇岗村部分“坐台女”因与港人的关系暴露,资产被不法分子盯上。据公开报道,当年杨树斌团伙就以坐台女戢红杰为内线,在深圳宝安摸排目标后对“坐台女”实施抢劫杀人。一位当地媒体人形容她们“在出租屋怕被盗,出门怕被抢”。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成了那个快速发展时代里,被忽略的粗粝底色。

案发后,陈晓报了警。同时,她也在恐惧中搬离河东村出租屋,如同逃离了一场醒不来的噩梦。而那些施暴者的身份,在当年的笔录里仅仅是“阿辉”之类模糊的绰号。

案件侦破就此陷入僵局。

隐匿漏案人:虚构的绰号?

1997年9月9日上午8时,林泽隆拿着陈晓的身份证出现在中国银行荔园路网点。他试图领回前一晚被吞的长城卡,却被设伏的民警当场摁住。紧接着,另一名嫌疑人谢传军也落入法网。这场从9月8日晚开始的抢劫暴行,在案发十几小时后迎来了阶段性的收网。然而,当时没人能料到,这起案件的核心——主犯的身份与罪责,会在笔录那些模糊的细节里,沉睡二十多年。

林泽隆的笔录像一块碎裂的玻璃,拼凑出部分真相却布满裂痕。他供述,当晚,他们坐着“阿辉”的黑色轿车去柜员机取钱,因密码错误导致银行卡被吞:随后阿辉把陈晓的身份证交给林泽隆,让他一早去银行领卡。这寥寥数语,将“阿辉”推至案件的关键位置——是驾车者,也是发布指令的核心人物。

当年的出租屋如今已经翻新,门牌号依然是径贝新村40号

谢传军的供述进一步补充了细节。他表示,案发当晚,罗洪亮和阿辉驾驶小轿车,把陈晓带到了径贝新村40号出租屋。值得注意的是,谢传军、罗洪亮和顾勇是一同居住在该出租屋的室友兼老乡。这间出租屋是四房一厅两卫一厨的格局。顾勇住在进门右边靠厨房的房间,罗洪亮和谢传军最初合租在左侧的房间。后来罗洪亮常去布吉镇,房间便由谢传军独住。

根据谢传军的笔录,当晚,他在屋内开门后,罗洪亮和阿辉将陈晓带进屋,先把她关到谢传军自己的房间。十多分钟后,阿辉又出去带回来另外三人。留在客厅的谢传军清晰听到,房间里的五人逼问陈晓长城卡的密码。他还听见“女子一边哭泣一边大声呼喊‘不要打我’”。

相比之下,罗洪亮的表述则暧昧许多。他承认曾向谢传军索要避孕套,并辩称是“陈晓以发生性关系为交易条件,要求放了她”。谢传军也证实,罗洪亮找他拿过避孕套,且之后听到房间里“有声音”。不过由于当年警方并未调查陈晓被强奸的事情,谢传军便没主动提及此事。

案件的时间线在供述中变得清晰。凌晨三四点,罗洪亮骑摩托车送陈晓回家,拿到钱。早上7点,他把钱交给阿九,还称“已处理好那名女子”。

新的疑问接踵而至,阿辉是谁?阿九又是谁?

当年警方的调查,从一开始就透着粗糙。对于这些隐匿名字的人,除了顾勇模糊提及“戴眼镜的人”再无其他具体描述;林泽隆、谢传军的供述里,也找不到指向“绰号”对应真实身份的线索。由于陈晓并不认识劫匪,警方应该是按照林泽隆口中的“阿辉”等绰号记录,既未进一步核实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也未绘制肖像。对于在逃人员,仅以“姓名、地址不详,故无法印发协查通报”草草收尾。

更令人费解的是,庭审笔录显示,涉及性侵情节的罗洪亮并未被列入追逃和起诉名单。关键证人马杰,也因“离开宝安后无法查寻”而失联。此外,案件还存在程序瑕疵:当年警方未对陈晓进行伤情鉴定,这一操作“不符合办案程序”。

记者获取的卷宗里,没有显示当年检察院要求警方针对遗漏的嫌疑人补充侦查的要求。1998年1月13日,宝安区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决认为:“在共同犯罪中,阿辉、阿军其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林泽隆、谢传军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人民法院判处林泽隆抢劫罪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谢传军犯抢劫做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该案核心主犯“阿辉”等未归案。庭审笔录显示的判决结论中对罗洪亮、“阿九”等涉案人员只字未提。

就这样,一起涉及团伙抢劫、殴打、疑似性侵等恶性案件,最终只追究了两名从犯的抢劫责任,核心谜团与关键罪责,就此被埋进了时间的尘埃里。

重寻被害人及其关键指认

因“宝安320专案组”侦办团伙诈骗案时,受害人提供的举报线索意外指向1997年抢劫案中遗漏的主要嫌疑人。这起尘封了二十多年的案件正式重启。而案件推进的首要关键,便是找到当年的受害者陈晓。

据知情人透露,警方寻找陈晓的过程宛如在迷宫中摸索。起初,警方将陈晓的证照信息录入全国数据库,却未能查询任何有效结果,直到联系上她的亲属,才得知陈晓早已出境。那些年,陈晓摆脱了原有的生活轨迹,在香港组建家庭,开启了全新的生活。

凭借出入境记录这一细微线索,警方终于在香港锁定了陈晓的行踪。起初警方与之沟通时,困难重重。据知情人透露,她对警方完全不信任。警方尝试用视频聊天在内的多种方式,才逐渐化解陈晓心中积压二十多年的恐惧。

2023年4月8日之后,陈晓多次专程从香港返回深圳配合调查。笔录显示,当年案发报警后,陈晓因害怕遭到报复搬离了出租屋。她表示,那是她人生中最为惨痛的一段经历。彼时,因为遭到殴打,陈晓脊椎变形。1999年,她在深圳横岗接受了脊椎骨矫正手术。她后背脊椎的后遗症极为严重,时常备受疼痛的煎熬,只能依靠定期的中医针灸来缓解,却难以根治。

“关于遭遇抢劫和强奸这件事,若不是公安人员找到我,我根本不敢再提及。我真的不想让家人知道这件事。”陈晓对警方说出了在心底积压已久的话:此刻,她的期望是:“将所有同伙抓捕归案,并依法予以判刑,帮我追回损失。”

陈晓的出现,为案件的重启提供了关键支撑。然而,这也让她的伤病问题成为了焦点。被告律师抓住1997年警方调查的漏洞发起攻击:“没有验伤报告,不符合办案流程”,言下之意,陈晓陈述的可信度值得怀疑。

卷宗显示,当年负责该案办理的警方在侦查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当年,警方未对陈晓进行伤情鉴定,记者也未发现警方采取组织开展嫌疑人外貌绘制或照片辨认工作等措施,背后原因成谜。记者尝试联系当年的办案人员,但未能成功。2025年8月18日,记者又与深圳公安局宝安区分局取得联系。直至发稿前,警方仍未就当年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答复。

卷宗材料显示,这些情况都成为如今案件产生争议的隐患。不过,案件重启后,陈晓在警方提供的多组嫌疑人照片中进行辨认,指认出了主犯“明哥”的照片。

身份拼图:阿辉就是“明哥”?

2024年7月4日,在深圳宝安警方的审讯室里再次进行了辨认。陈晓在一组包含嫌疑人的照片中辨认了约1分钟后,从众多照片里认出了那个“戴眼镜、身材偏瘦、外表斯文”的男子。她说道:“戴眼镜的这个人是带头的,同伙都听他的。”

随着陈晓的指认以及同案人罗洪亮、顾勇的最新供词,“明哥”罗思明的名字,终于从“阿辉”等模糊绰号的掩盖下显露出来,被推上了1997年“西乡劫案”主谋的被告席。

据罗洪亮笔录回忆,林泽隆被捕当天,有人用传呼机通知“阿九”。他们在酒店房间里,听着“阿九”通过免提电话与“明哥”取得联系;“明哥表示会找人把林泽隆从派出所捞出来,并让大家赶快藏起来”。这番话将“明哥”推至案件的核心位置——他是那个能够调动资源“捞人”,还能指令同伙藏匿的幕后主使。

关于同案人阿九,在他们的供述里仅提及他是海南人,其余信息一无所知。不过,案件重启后,他们的供述逐渐勾勒出了“明哥”的大致轮廓。罗洪亮表示,“明哥”罗思明是这伙人的“老大”,抢劫全程在场。他“地位高,动手的是小弟”,林泽隆、“阿九”都是他的手下。顾勇补充道,明哥租下径贝新村40号出租屋,承担罗洪亮、谢传军的日常开销,还负责这一片区香港赌马的外围中介业务——“赌赢了他去给钱,输了就去收钱”。这位“留着大巴头发型、戴眼镜、气质斯文”的大哥,常去出租屋与小弟喝酒。

最关键的身份突破源自陈晓的指认,她通过照片认出“明哥”,并强调“我们曾有过面对面的接触,印象十分深刻”。而罗思明的发小陈岳,则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当年开车的就是明哥罗思明,‘阿辉’是林泽隆为隐瞒主犯身份所使用的绰号。”

面对指控,罗思明的抗辩简洁而清晰:1997年8月至9月期间,他已通过成人自考考入武汉大学就读,不可能出现在深圳的抢劫现场。他出示的武汉大学暂住证落款时间为1997年9月1日,有效期至2001年8月31日。

公诉方提出质疑,认为“仅仅依据开学时间的记载,并不能代表实际的发证时间”,毕竟“申请审批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在案发时,罗思明未必已经离开了深圳。

这种“入学避祸”的可信度无从知晓。当年卷宗中未显示宝安区检察院要求警方针对遗漏主犯开展补充侦查这一瑕疵,是否与家庭背景有关联?如今不得而知。更值得注意的是,1997年案发时,“明哥”就曾信誓旦旦地对同伙表示要到派出所“捞人”;而最终判决时,多次实施抢劫的林泽隆仅被判处了“两年半”刑期。

未竟真相:量刑争议

自幼便认识罗思明和林泽隆的陈岳,向记者透露了两人的前科,并称“他们都是累犯”。

罗思明在笔录中承认,自己曾于1991年因为抢劫被宝安分局处理,2019年又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林泽隆的笔录也印证了早年的抢劫经历:1991年,他与罗思明等四人在西乡抢劫一辆汽车。最终林泽隆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而罗思明因未成年,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除了抢劫前科,陈岳还向记者提及,罗思明与林泽隆曾在西乡真理街一家餐厅,将一名服务员带至西乡中学旁的龙珠山顶实施猥亵。尽管当时有人报警,但因受害人失联,此事最终不了了之。随着年龄增长,两人开始发展小弟,其中林泽隆更是在西乡步行街一带收取保护费,二人堪称惯犯。不过关于上述猥亵之事,林泽隆和罗思明在笔录里均没承认。同案人员罗洪亮在供述表示,自己曾于2001年因贩毒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此外,卷宗还显示罗思明持有两张身份证:一张户籍地为深圳,尾号0414;另一张户籍地为广东海丰,尾号771X。更值得注意的是,罗思明“家庭成员中多人拥有两张身份证”。这一异常情况为案件增加了更多疑点。

案件重启后,深圳市警方依托罗思明的前科记录与同伙证词,成功构建起证明其构成犯罪的完整证据链条。2023年8月17日,罗思明被刑事拘留。公诉方认为,罗思明作为案件主犯,不仅组织实施抢劫行为、指挥殴打他人,案发后还安排同伙逃匿,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针对这一量刑建议,陈岳向记者提出明确疑问:“2020年福田区发生的一起抢劫案中,嫌疑人仅单案作案便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罗思明作为团伙主犯,又有抢劫前科属于累犯,这样的建议量刑明显过轻。”

更令人费解的是同案人的处理结果,2023年4月20日,检察院就出具“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以“本案已过追诉时效”为由,对遗漏嫌疑人罗洪亮不予批捕。4月28日,深圳公安局宝安公安分局的《会议纪要》显示,“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下发深宝检不批捕【2023】936号文书,对犯罪嫌疑人罗洪亮作出绝对不批准逮捕决定,应宝安区人民检察院要求,现对罗洪亮抢劫一案进行撤案处理。”(记者注:绝对不批准逮捕是指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

记者多次就“同案人追诉期为何存在差异”的问题联系宝安区检察院,均未获得有效回复。2025年8月18日,宝安区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仅表示,“此案目前还在刑事诉讼中,我们不适宜接受采访”。

自1998年相关判决下达后,这桩案件便被尘封,成为跨越世纪悬案的开端。如今,径贝新村的涉案出租屋早已更换了租户,20世纪90年代深圳治安的乱象也已消散,但那些尚未落网的嫌疑人,依旧隐匿在那个夏夜案件的真相背后。

(文中陈晓、马杰为化名)

(新黄河记者:刘成伟)

(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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