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纪委监委8月23日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吴兴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吴兴利(资料图)
经查,吴兴利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和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住房;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兴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兴利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吴兴利已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吴兴利,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专家津贴,博士后工作站指导老师。他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获省部奖20余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2项,发表论文10余篇。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担任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专家,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委员,山西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此前,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王宏,原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金刚等人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