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印发。《通知》明确,2026年将开展全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对扎实推进全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工作进行明确,包括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普查对象、范围和内容及普查时序安排等。
普查对象是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唐小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