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25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省级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库的通知》,面向社会征集一批具备专业能力、有公益助企意愿的服务机构,建立省级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库。
入库服务机构是指具备专业服务能力,具有服务企业良好意愿,能够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运营2年(含)以上,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运行机制良好,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无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河南省内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有与所提供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
3.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有综合素质较高的民营企业服务队伍,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入库服务机构服务内容为参与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入企调研、政策宣讲、座谈交流、业务培训、信息咨询、上市辅导、专题授课、技术诊断等助企工作,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财税、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法律、管理咨询、检验检测、数字化、市场开拓等领域技术支持及个性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本次征集分为组织申报和机构自荐。若为组织申报,符合入库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申报,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民营经济局)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若为机构自荐,省级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省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省级行业协会商会等可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自荐报名。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机构的申请材料审核遴选后确定入库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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