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华婧
8月25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发布通知,拟建立省级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库。
为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构建民营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河南省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专家服务团队”有关要求,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拟面向社会征集一批具备专业能力、有公益助企意愿的服务机构,建立省级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入库服务机构是指具备专业服务能力,具有服务企业良好意愿,能够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运营2年(含)以上,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运行机制良好,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无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河南省内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有与所提供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
3.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有综合素质较高的民营企业服务队伍,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服务内容
参与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入企调研、政策宣讲、座谈交流、业务培训、信息咨询、上市辅导、专题授课、技术诊断等助企工作,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财税、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法律、管理咨询、检验检测、数字化、市场开拓等领域技术支持及个性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三、入库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入库条件的服务机构自愿申报,由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民营经济局)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二)机构自荐。省级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省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省级行业协会商会等可直接向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自荐报名。
(三)审核确定。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机构的申请材料审核遴选后确定入库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服务管理
1.对入库服务机构,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将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并积极向有相关服务需求的民营企业进行推荐。
2.入库服务机构要积极参与、配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相关服务活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省级以上媒体对入库服务机构开展的助企活动、案例进行集中宣传,定期通过官网、工作简报等形式刊发推送,提高服务机构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机构履职情况,对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4.入库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认真履行职责。
五、申报材料
1.河南省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2.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从事相应服务领域的资质证明、专业执业资格许可证书等复印件;
4.获得政府部门等认定的文件、荣誉证书复印件。
5.其他需要印证的材料。
六、申报流程
1.请各地符合入库条件的服务机构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填写入库申请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当地发展改革部门(民营经济局)审核。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民营经济局)审核后,将《XX市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库入库推荐汇总表》及机构报送的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2.省级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省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省级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可直接将材料发至省发展改革委指定邮箱。
3.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民营经济局)、各有关单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版申请表及汇总表,不需盖章)及扫描版(PDF版申请表、汇总表及其他佐证材料,需盖章)于9月5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民营服务处 0371-69691737
电子邮箱:myjjxtfw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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