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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男子疑家暴妻子致死:家暴非免死金牌,严重或判死缓

   日期:2025-08-26 13:02:13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0    评论:0    

近日,河北沧州孟村男子疑家暴妻子致死,引发关注。据警方通报,女子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该名男子及其母亲均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异地侦办。有律师向南都N视频记者指出,该男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虐待罪,其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刘某某和丈夫。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指出,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初步信息,刘某某系钝性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其丈夫金某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虐待罪,其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经常性、持续性、反复性地实施家庭暴力,存在虐待的情形,其主观上具有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故意,持凶器实施暴力,暴力手段残忍,暴力程度较强,直接或者立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

他称,“如果犯罪嫌疑人致人死亡的手段特别残忍、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不排除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

广东崇晖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知名刑事律师许向前同样认为,“根据家暴的暴力手段和造成的后果,金某可能触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金某如果长期家暴死者,则可能构成虐待罪。刘某某死因鉴定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符合暴力致死的犯罪后果,“结合金某行凶时的主观动机和行凶部位(考虑打击部位是头部要害部位),金某可能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直接构成故意杀人罪”。

他介绍,虐待罪造成死亡的,法定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死刑。

他强调,“家暴”不是免死金牌,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确定具体情节,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为邻里家庭纠纷导致的刑事案件,一般不会轻易判死刑立即执行”。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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