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南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南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出台背景、意义,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及特点。
《规定》于2025年6月26日经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31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规定》的出台背景及意义
要“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确保学生在学校学、住、吃都安全,让家长放心”。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心健康,事关家庭幸福美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市是全省典型的人口大市、教育大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4000多所,在校学生200多万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了显著提升。但是,调研中发现仍有一些学校还存在监管不到位、食堂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刚性制度设计,堵塞监管漏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这一法规,属于全省首例,将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坚决守护校园“舌尖上的安全”。
《规定》的 框架、结构及内容、特点
《规定》从南阳实际出发,围绕全程管控、明确职责、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等方面设置条款,共二十四条,未分章节,主要有以下内容及特点:
(一)总的指导原则及适用范围,明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全程管控、社会共治、安全有序的原则;适用于我市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加强日常管理、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负责食源性疾病预防及营养教育等;公安、农业农村等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全流程、全链条管理,学校供餐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在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采购食品应当遵循安全、平价、健康、营养的原则;贮存食品应当做到通风、分区分类、离墙离地;根据学生成长特点和营养需求制定食谱,加工时控油限盐、合理烹调。
校外供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送当餐食品,科学确定出餐和送餐时间;贮存、运输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温度湿度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混运。中小学校、幼儿园供餐单位每餐次每种食品成品需留样,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明确学校供餐单位禁止采购、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
(四)监督、管理措施,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建立监管档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应当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定期抽查检测并反馈结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需建设统一平台,实现全链条可追溯管理,提供线上采购、智能验收、经费监管、视频监控、线上检查及家长监督等服务。
(五)法律责任,结合南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根据上位法和参照有关部门规章,设置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有关罚则,以增强法规刚性约束。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