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通知,全面部署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本次普查标准时点定为2026年12月31日,将重点调查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安全、乡村发展等核心指标,覆盖全省农村住户、农业经营单位及基层行政组织。
根据规划,普查将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现代技术手段,结合人工智能大模型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全省已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省统计局牵头协调23个省级部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普查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保障,允许基层聘用专业人员并保障抽调人员待遇。
在数据质量控制方面,浙江将构建全流程追溯体系,严查统计造假行为。创新采用电子终端采集与网络直报结合模式,整合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预计可提升30%数据采集效率。同时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普查数据,违者将依法追责。
本次普查特别强调技术赋能,将首次运用行政记录大数据进行预调查,通过电子地图精准定位农业用地。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普查结果将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决策支撑。
【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