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支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促进农村投资和消费增长,是推动首都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扩大内需的战略支点。推动北京农村投资和消费增长,离不开金融的深度参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金融机构应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聚焦首都发展所需,持续加大资金支持、深化金融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广度、深度和温度,切实发挥金融在促进农村投资扩容、消费提质中的“血脉”作用,为首都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助力农村投资增长
投资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当前,北京农村地区仍存在基础设施短板突出、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农业科技赋能不足、品牌影响力有限等问题。应当围绕京郊农村发展需要,完善政策体系,倾斜金融资源,促进“基建、产业、科技、品牌”四维提升,推动农村投资规模增长、结构优化、质量改善。
一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北京山区面积广、地形复杂,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抗灾能力不足,制约了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应聚焦补短板、强韧性,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山区道路安全改造、河道桥梁建设、水利电力工程、通讯网络覆盖等,综合提升山区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积极支持“平急两用”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避难、物资储备等配套功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农村发展营造稳定的环境。
二是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融合发展。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挖掘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推动生产端、加工端、流通端、供应端、销售端“五端”同步发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价值链“五链”深度耦合,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功能多样、集约高效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积极服务乡村旅游、精品民宿、文化创意、电商物流、健康养老、研学教育等新业态发展,支持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质、有市场的乡村产业项目,重点扶持联农带农效果好的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促进农文旅体商深度融合,推动形成链条完整、多业共兴的农村产业生态。
三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要聚焦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点做好“农业中关村”和“种业之都”建设,加大对农业科技企业、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的金融支持。探索以农业设施、知识产权、生物资产、数据资产等为抵押的新型融资模式,破解农业科技企业“轻资产、难抵押”的困难,为企业提供“融资+融智”“贷款+顾问”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积极助力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绿色农业发展,重点支持智能温室、无人农场、农业机器人等新型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推动传统农业向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转型,不断培育京郊乡村产业新优势。
四是支持“北京优农”品牌培育。品牌是农产品价值提升的重要载体。北京拥有众多优质特色农产品,如平谷大桃、大兴西瓜、昌平草莓等,具备打造高端区域公用品牌的良好基础。要做好“土特产”文章,聚焦“北京优农”品牌建设,推出“品牌贷”“地标贷”等专属产品,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绿色有机农产品、老字号农产品的扶持力度。通过供应链金融、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运营和专业化服务,推动优质农产品“出村进城”,让京郊好物卖出好价钱。同时,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消费者信任度,增强品牌溢价能力,让“京字号”农产品真正成为高品质生活的象征。
二、加强金融创新,激活农村消费市场
消费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础力量。北京农村消费发展潜力巨大,应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金融创新,助力“需求、渠道、补贴、收入”四轮驱动,打通农村消费堵点,激活农村消费市场。
一是丰富金融供给,挖掘城乡消费需求。当前,北京城乡居民在消费偏好、消费能力、消费场景等方面存在差异,但互补性强。金融机构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城市各类要素和资源向农村延伸,同时支持京郊特色产品和服务走进城市市场。要大力支持农村居民消费升级,设计场景化、定制化金融服务方案,创新推广“惠农e贷”“民宿贷”“康养贷”“文旅贷”等特色产品,满足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激发农村消费潜力。依托大数据和金融科技手段,精准识别农村客户信用状况,推出更多适配性强的消费信贷产品,提升无抵押、纯信用类消费贷款的可得性,让更多农村居民“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
二是完善服务渠道,拓展新型消费模式。近年来,北京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网络、物流、支付环境建设,但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仍需进一步打通。金融机构应持续优化物理网点布局,加快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同时,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远程服务,提升农村居民线上消费的金融支持能力。围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业态金融需求,提供涵盖支付结算、消费分期、流量信贷等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助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模式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与供销社、邮政、商超、平台企业等合作,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的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消费便利性和活跃度。
三是强化政策协同,提高补贴落地效率。财政补贴是撬动农村消费的重要杠杆。金融机构应当积极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及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理手续,降低融资成本,切实提升政策落地效率,不断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和民众获得感。推动财政补贴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围绕家装、家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配合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设计专属金融产品,探索“财政贴息+银行信贷”联动机制,提供差异化贷款额度、利率优惠和消费立减权益,放大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引导居民合理扩大消费。探索建立农村消费金融风险补偿基金,由财政出资、银行参与管理,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消费贷款违约给予适当补偿,增强金融机构放贷信心,形成“政府引导、金融支持、市场运作”的良性机制。
四是支持农民增收,增强消费意愿能力。消费的根本支撑在于收入,只有农民“钱袋子”鼓起来,消费才能真正旺起来。金融机构应当大力支持农民就业创业,为订单农业、收益分红、股权合作等模式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持续稳定增收。围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改革,因地制宜探索农村资产确权、评估、流转、抵押一体化金融服务路径,推动农民“沉睡资产”转化为可交易、可增值的“活资本”,帮助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增强消费意愿和能力。
文/胡新智(北京市政协委员,农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