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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金双护航提升秸秆利用率
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与秸秆资源大省,河南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既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也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
《行动方案》要求,构建秸秆“收、储、运、用”网络。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厂房、仓储设施等存量建设用地,对永久性占地收储设施合理用地需求应保尽保。支持通过长期租赁、入股合作、流转经营等方式,跨村联建或村企共建标准化收储中心(站),拓展农事服务中心“收储+”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秸秆收储能力。支持新建(改扩建)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站),重点支持秸秆收储量(能力)达到5000吨以上的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站)建设。
组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联盟。支持秸秆收储和利用企业联合河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联盟。同步搭建“1+18+N”省、市、县三级秸秆综合利用信息化平台,构建秸秆产业“盟式”发展新模式。
在支持项目和资金保障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引导各地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秸秆利用项目纳入扶持范围。鼓励银行创新专属信贷产品,运用省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分担机制,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的秸秆综合利用小微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