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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误踩氢氟酸后中毒去世,危险化学品管理漏洞有点大

   日期:2025-09-16 19:02:13     来源:狐度    浏览:0    评论:0    

文丨布丁

浙江杭州一女子误踩危险化学品后中毒离世,近日引发关注。

9月15日,杭州闲林街道办事处发布情况通报称,52岁女子涂某某在进入闲林中路附近空地时,不慎接触废弃氢氟酸中毒,送医后经抢救无效于9月14日凌晨不幸身亡。公安机关在接警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此前据网友“LIV元宝”发帖,其母亲(即涂某某)上午9点外出散步误踩到一个化学品瓶,当场便无法行走,立即被送医。但因情况太严重,连续两家医院无法收治,最后转到浙二医院滨江院区才被确诊是氢氟酸中毒。下午3点开始出现心脏衰竭、呼吸停跳,送入ICU后当晚心肺功能衰竭,最终不幸离世。

上午踩到无法行走,下午就被送进ICU,隔天凌晨去世,氢氟酸的毒性令人震惊。更让人想不通的是,如此剧毒的化学品,为何会被随意丢弃在路边?

尽管很多人对它比较陌生,在2015年版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氢氟酸早就名列其中。虽未被特别备注“剧毒”,但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氢氟酸属于“急性毒性”危害级别中的类别1,即毒性最高,皮肤接触会致命。

根据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由专人负责管理。若未使用完要遗弃,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

不过,这些主要是针对工业用途方面的要求。据“LIV元宝”描述,涂某某误踩氢氟酸的地方,是一处拆迁征收后的空地,闲置多年了。装有氢氟酸溶液的瓶子,由于瓶身老化一脚就踩破了。该网友还表示,他们报警后,警方在那块地上又挖到了两瓶氢氟酸溶液。闲林街道办生态环境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地准备拆迁,可能是拆迁时翻弄出的废弃化学品,目前周边已排查清理。

现在不清楚这些氢氟酸溶液,是拆迁征收时被村民遗弃的,还是某些单位把它当成普通垃圾违规处理。不管是哪种情况,这出意外的悲剧都说明,对日常生活中类似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仍存在一些漏洞。

氢氟酸作为一种氟化氢气体的水溶液,是一种无色、具有刺激性气味的腐蚀性液体。由于其具有极强的腐蚀性,能腐蚀金属、玻璃和含硅的物质,如石英等,多用于工业生产。不过,由于氢氟酸的反应活性较高,日常生活中的用途也不少见。

有媒体记者在网购平台以关键词“氢氟酸溶液”“HF水溶液”“氢氟酸清洗剂”等搜索,页面上可直接跳转出多家在售的标准溶液,价格从8至42元不等,部分商家的销售数量甚至超过4000件。

商品详情页上,不少商家描述其功能包括“清洗玻璃霉斑、彩虹斑、去除玻璃3C标志性”等,而在使用注意事项上,仅说明“戴好手套、棉签蘸取;不可与皮肤直接接触”等,并未提及要在通风、戴安全面罩的情况下使用,也并未提及剩余试剂的保存问题;同时注明免责条约“买家拍下即默认使用常识和化学使用经验”等内容。

如果个人网购,就能随意买到剧毒的氢氟酸,也不用登记,用完后再随意丢弃,隐患未免太大了。有化学老师建议,有关部门和平台均应加强对化学用品及化学用剂的监管。比如说,明确化学用品的分类标准,规定哪些化学用品可以进行公开交易,哪些化学用品存在危险性,不能出现在平台。

如果要放开销售的口子,那必须能追溯到具体的购买者,强化个人或单位的担责意识。

其实早在2022年,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一份文件提出,要求推进“一企一品一码”管理,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此后,多地相继开展了“一企一品一码”的推进工作。不过,相关要求尚未形成国家强制标准。而据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其中也提到,要对危险化学品实行电子标识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误踩剧毒的氢氟酸而丧命,这样的教训太惨痛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堵住随意弃置的漏洞,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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