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  ????  content=  校长  时期  日方  裂缝  创新  小品  药厂 

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一审宣判:一人死缓,两人无期,一人获刑15年

   日期:2025-09-19 13:02:51     来源:极目新闻    浏览:0    评论:0    

极目新闻记者 李贤诚

备受关注的18年前“山东入室抢婴案”,9月19日上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一审判决。上午10时许,参加此次庭审旁听的寻子家长杜小华走出法院。极目新闻记者在现场获悉,抢婴案团伙共四人,其中一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人被判无期徒刑,一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杜小华

杜小华大声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高喊今天他请客。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06年11月左右,被告人曾某孩得知刘某某、苏某某夫妇想抱养一个男孩,产生了偷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后曾某孩与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共同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东寻找合适的男孩。吕某东经人介绍认识了泰安肥城市王庄镇某村的被告人袁某贵,吕某东将偷小孩卖的想法告知袁某贵,让袁某贵帮忙寻找合适的男孩并许诺给予好处。之后,袁某贵为吕某东提供同村的姜某金家有二胎男孩,该男孩的父母均在外打工,家中只有老人等信息,并带吕某东到姜某金家附近踩点。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携带断线钳、撬棍、手电筒等工具,来到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某村的姜某金家,三人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姜某金家中,曾某孩、王某勇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某金夫妇,吕某东进入堂屋西卧室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从床上抱走后离开。

姜甲儒(右)和哥哥

姜甲儒的母亲接受采访

次日,曾某孩、吕某东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刘某某、苏某某夫妇,所得赃款被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三人瓜分。

2024年1月,受害人家属经历多年寻亲,在警方的努力下,终于找到姜甲儒。2024年1月,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分别被抓获归案。

(来源:极目新闻)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