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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学会2024年度课题项目。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学院课题组:课题负责人张伟,广东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副研究员,保险学院副院长,农村普惠保险与社会保障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课题组成员:易沛、刘心怡、陈小知、黄颖,广东金融学院农村普惠保险与社会保障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邓柏禹,广东金融学院保险学院硕士研究生。
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生产方式,绿色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财政和金融支持,而财政支持下的农业保险和农业信贷等惠农金融政策一直是世界各国扶持本国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像政策性农业保险这种在我国发展迅速的农村普惠金融工具,它本身就具备明显的绿色金融属性:2022年11月10日,原中国银保监会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并颁布了《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将绿色保险划分为三类:一是为环境、社会、治理风险(ESG)提供保障的保险业务;二是为绿色产业提供保障的保险业务;三是为绿色生活提供保障的保险业务。其中环境、社会、治理(ESG)风险的保险业务包括气候变化风险类保险、巨灾保险、碳保险等。绿色产业保险业务包括生态农业保险、生态种植业保险、生态林业保险等。由上述《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规定可知,无论是成本保险或者收入保险等传统农业保险业务,还是最近几年推出的林业碳汇指数保险、耕地地力指数保险等创新型农业保险业务,都属于原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绿色保险范畴。无论是从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导向还是从业务发展实践中的产品创新趋势来看,农业保险正在被赋予越来越多的绿色金融属性,对于推动“高投入、高污染”的传统农业向低碳环保的绿色农业转型的积极作用也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鉴于此,本文在绿色发展的政策背景下来考察农业保险对农业绿色转型发展的积极引导效应,文中所称的农村绿色保险特指各级财政支持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
课题基于2011—2021年的省级面板数据,本文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文件,同时参考中国农业科学院与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会联合撰写的《中国农业绿色发展报告2022》、魏琦等(2018)的研究,分别从资源节约保育、生态环境安全、绿色产品供给与生活富裕美好等四个维度,构建了衡量我国农业绿色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并采用熵权法对各个省、市、自治区的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显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省份,其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价得分整体较高;而甘肃、青海、云南、贵州等西部地区的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普遍较低。
本文采用双向固定效应的空间杜宾模型就农村绿色保险对农业绿色转型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农村绿色保险整体上对农业绿色转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分维度的分析结果显示,农村绿色保险对生态环境安全、绿色产品供给与生活富裕美好方面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且在绿色产品供给和生活富裕美好两个维度上的效果更为明显,但在资源节约保育方面的效果不显著。进一步研究还发现,本地区农村绿色保险的提升还对邻近地区的农业绿色转型产生了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中介效应分析进一步揭示,农村绿色保险分别通过激励农户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增加农业资本投入及提升农业技术水平等途径,来推动农业绿色转型发展。基于地理区域划分的异质性分析表明,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地区农村绿色保险对农业绿色转型发展均存在促进作用,但东部地区农村绿色保险对农业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相较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明显要小,回归系数接近2倍多的差距。基于粮食主产区划分的异质性分析表明,农村绿色保险对各地区农业绿色转型发展均存在正向的促进作用,并且通过P值计算得出存在显著组间差异性。其中非粮食主产区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且回归系数为0.127,而粮食主产区远仅为0.007,且不显著。
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绿色保险对农业绿色转型发展的激励效应,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继续完善绿色财政支农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绿色保险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持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农业保险领域的顶层设计、政策支持和财政支农等,完善农业保险的组织管理和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鼓励保险公司提升农业保险产品的绿色创新能力,绿色产品的创新需要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投入,政府应提供相应的支持,促进绿色保险产品的创新。第二、因地制宜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发挥农业绿色发展的区域联动效应。地方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户应加强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各区域的融合度,享受农业绿色发展带来的正外部性。第三、积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自身国情,构建多元协同的绿色保险发展机制。推动保险与其他金融工具协同,如构建农村绿色信贷与绿色保险的联动机制,为农业绿色转型提供更全面的资金支持与风险管理服务。
编辑:于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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